※ 引述《t20056 (W先生)》之銘言:
: 那我想請問大家,我之前晚上在中正大學跑步,
: 結果只是有幾次為了閃躲前方有人變換跑道蛇行,
: 就被一位女生說我是不是意圖不軌與性騷擾,
: 然後還PO在FB校版說我是變態:
: https://i.imgur.com/48pWivE.jpg
: 之後我後來在低卡跟她道歉她不接受說我就是故意的:
: https://www.dcard.tw/f/ccu/p/228732985
: 那我這行為算不算是違法跟蹤騷擾法呢??
: 我會不會已經被警察列入監控名單了呢??
: 我會不會成為跟蹤騷擾法的首例犯人呢??
正所謂 慈悲沒有敵人 智慧不起煩惱 你就是智慧與經驗不足 所以才會煩惱QQ
我來教教你 我之前有鑑於 誣告盛行之後 是怎麼處理這種擋路的狀況:
找周圍的東西去丟 去撞 不要身體接觸 例如賣場中遇到 遠遠就用手推車去撞開對方
千萬不要說話!! 說話就代表你有意識到他的存在 他就會認為你有強姦 性騷的意圖@@
如果當下找不到其他東西 那就是直接用踹的 我真的這樣做^^ 不要懷疑~
因為如果你用手推 身體接觸 那就是性騷擾 百口莫辯 用穿鞋子的腳 直接去踹開他!!
他可能會罵你神經病 壞人 流氓 但是他絕對不會認為你是要強姦他 性騷他~
不管怎樣 都不要說話 被罵就當作沒聽到 就過關了 問題解決~
這就是兩害取其輕的智慧 他認為你是神經病 壞人 流氓 就會閃開 了不起找人打你~
但是你如果被罵變態 告性騷擾 在台灣的惡法下 你的下場 會比神經病 壞人 流氓更慘-.-
因為官司結束前 你的家人親友 不是眾叛親離 就是切割閃避 還你清白也回不去了...
看看那個藝人馬幼興 差點就自殺結尾 到現在都回不去了~ 要多慘有多慘QQ
結論 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 不然下一個馬幼興 就是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