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簽署被兇殺就死刑兇手有搞頭嗎?

作者: AMDMARSHAL (你知道鳥為什麼會飛嗎)   2021-04-22 14:55:24
台灣神經病到處砍人 撞死人
永遠都是無辜百姓受害
如果開放簽署生前條款
哪天被兇殺 被酒駕撞死
依照死者本人生前所願
無條件死刑兇手
有搞頭嗎?
應該合情合理吧?
大家來討論一下巴==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1-04-22 14:56:00
那怎麼不乾脆推行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就好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21-04-22 14:56:00
先讓廢死的簽自願被殺同意書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廢物)   2021-04-22 14:56:00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21-04-22 14:57:00
連六族如何?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21-04-22 14:57:00
沒有意義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4:57:00
連認罪協商都沒有 那犯人就變殺人不眨眼亡命之徒反正抓到一定死刑 不如開大還有逃出生天的機會這也是為什麼極少法條會給唯一死刑 為了自認為的正義有時候反而害到更多人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1-04-22 15:02:0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155407「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哈哈哈哈哈哈 本日最好笑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05:00
老話題了啦 那為什麼世界各國不跟進你的說法?那為什麼以前擄人勒贖撕票率那麼高?要殺人的別殺人就好 在邏輯本身就矛盾了
作者: a46911a149 (a149)   2021-04-22 15:10:00
哪天你被殺人後為了逃避警察的亡命之徒殺死呢真可憐,邏輯混亂嗨有臉嗆人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11:00
犯罪率跟通訊工具的對價關係咧 笑死
作者: a46911a149 (a149)   2021-04-22 15:12:00
你可以搬去中東北韓中國阿,願望迅速滿足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12:00
同a46911a149 被這種犯人搞到不能怪別人喔
作者: cloud1017 (銅鑼衛門)   2021-04-22 15:14:00
這樣殺人者就會連帶毀屍 蒐證起訴都會增加難度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15:00
連嘴人潛在犯罪份子都出來了 是多崩潰啊 嘻嘻cloud1017 不用跟法盲解釋太多啦 他們只要六法全書唯一死刑而已沒收功就罵髒話可憐喔
作者: a46911a149 (a149)   2021-04-22 15:17:00
是你死也,你願意用你的命替別人償還正義,可別把其他不想的人脫下水,因為別人沒那麼智障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18:00
我滿開心的啊 看有人一直自曝其短回文
作者: a46911a149 (a149)   2021-04-22 15:19:00
講真的,法律的存在從來都只是為了ㄅ
作者: cloud1017 (銅鑼衛門)   2021-04-22 15:19:00
擄人勒贖採唯一死刑 會讓肉票的生還率降低
作者: cloud1017 (銅鑼衛門)   2021-04-22 15:20:00
同理 殺人唯一死刑 只是增加毀屍可能而已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21:00
上兩位 法盲要是能想到局外人的處境就不會那麼搞笑了
作者: a46911a149 (a149)   2021-04-22 15:23:00
法律人的智商比某些智障民眾不知高了多少,如果讓某些亂民治國台灣早就變跟中東非洲沒兩樣,中東用的就是你那種法律阿,怎不滾去那裡?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23:00
可能都覺得包青天那套可以用在現代吧 可憐哪噓是我的自由啊 不然你提倡立法噓文死刑好了反正你的邏輯都在私法正義而已 害到別人不關我的事
作者: cloud1017 (銅鑼衛門)   2021-04-22 15:28:00
你這套搞下去 就是被殺的人連屍體都找不到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28:00
順便講一下 現在只有極權國家殺人唯一死刑喔 就說法盲的世界都是自己想當然爾 都以為只有台灣在亂搞
作者: cloud1017 (銅鑼衛門)   2021-04-22 15:29:00
別說什麼死刑了 連起訴都有困難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31:00
嘴人犯罪潛在份子好像可以吉看看 嘻嘻
作者: caeser900452 (caeser)   2021-04-22 15:40:00
有人崩潰連噓欸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22 15:44:00
所以連行政裁罰跟犯罪都分不清楚 可憐哪光這項就符合“能證明真實之事”不罰了更不用說用簽署來定刑本身就有很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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