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還民主自由,
不知道還以為是哪個獨裁國家又出台一部限制人民行為的法律
連要求約會也犯法
打手槍犯不犯法
左膠根本披共產黨皮的狼,和獨裁政權合謀
想要全方面控制人民的思想行為
可笑可惡可恨可恥可悲
: 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
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
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
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等。
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
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6.寄送物品或影像。
7.出示特定資訊。
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 法務部指出,跟蹤騷擾行「為告訴乃論」,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乃公建議改成公訴罪,以保護所有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