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目前媒體揭露的公開資訊可知,
趙介佑於三月下旬或三月底於北市府服替代役。
因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
於四月下旬或四月底被移送法辦。
說實話,北市府"目前"看不出有何助紂為虐。
"逃役"相關討論串一直有人在帶兩種風向:
其一,講的趙某好像2018年就在台北市服替代役,
逃了快三年才因為最近出事被移送法辦。
當然這是明顯錯誤,他2018年就在澎湖服替代役,
第一次逃役也是發生在澎湖,2019年被判刑。
https://i.imgur.com/lBJ0E1e.jpg
趙某是今年申請家因替代役才轉到台北市,
至今約莫一個月。他往年出的包該認領的去認領。
至於為何事隔近兩年才續服替代役,去問內政部。
其二,指控北市府掩蓋逃役近一個月,怠忽職守。
然而,此指控成立必須建立在趙某一開始就逃役!
https://i.imgur.com/jKBBSKR.jpg
https://i.imgur.com/UBsSwTR.jpg
按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之規定,
是"累計"逾七日。
加上按今日自由時報之報導,
區公所表示趙介佑"出勤表現正常",但缺席太多。
綜上兩點推測,趙某可能是間歇性地出勤...
說不定是三天曬網,兩天捕魚的模式,
所以"累計逾七日"所需之時間,
可能就得十天半個月以上甚至更久。(個人猜測)
如此便要一口咬定北市府掩蓋趙某長達一個月,
顯然過於武斷且有失公允。
況且替代役擅離職役,又不像義務役會派憲兵捉拿,
我是沒聽過替代役管理幹部會去抓人...
如果累計逾七日後移送司法偵辦還不滿意,
那就要請立委們督促內政部或是研議修法囉。
以上看法若有誤,還請替代役達人指正之。
希望王委員指控北市府助紂為虐的同時,
最好多方查證,雖然貴黨在台北市議會已無席次...
但是您貴為立委,想必更有能力調閱相關資訊。
不要犯了上次同黨邱委員因社宅保留戶,
指控北市府建管處官員"圖利"當地里民的前例。
個人向來不會公開批評時代力量,
貴黨告造謠側翼粉專時,我也不吝惜贊聲。
不過,基於有來有往、禮尚往來的精神,
既然有人發球,接球便是基本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