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不食人間煙火
賣弄優越感的法匠在那鬼扯就一肚子火
全民都知道喝酒+開車
在路上就是殺人機器
就你法匠覺青在那咬文嚼字
在那什麼「沒有主觀上殺人故意」
馬的是智障嗎?
這年頭到底有誰不知道
在路上喝酒開車隨時可能殺到人
尤其台灣人口如此稠密
有意的弄殺人機器在路上跑你說沒「故意」
幹!
你喝酒+開車 就是直接等於「殺人未遂」
對象就是路上所有的行人
包括你我跟我們的家人
有那麼困難嗎?
就是這些咬文嚼字的法匠才會讓酒駕不斷發生
死去的就是一條一條人命
※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 引述 《SamuraiJack (傑克武士)》 之銘言:
: :
: : 所以有沒有法學大師解釋一下到底為什麼不行啊?
: :
: : 我們都知道,你酒駕就是沒有能力控制車輛正常行駛嘛。也就是說,雖然你人在車上
握
: : 方向盤,但是你就是個沒屁用的廢物,有跟沒有一樣——按照這個邏輯往下推,我們
其
: : 可以說「酒駕」就跟「在油門放顆石頭讓車子往前衝」沒有兩樣。
: :
: : 而如果是後者,你在車水馬龍的路上這麼做,最好是不能判你殺人未遂啦。
: :
: : 這就跟對著人群開槍一樣,你沒有特別要殺誰是沒錯啦,但是有預見和容任,還是可
以
: : 你殺人未遂啊哪有不行?就看你覺得「放無人車在路上暴衝會撞死人」是不是正常人
都
: : 想到的嘛。或者還是用對人群開槍的例子,兩者差不過就是他的子彈比較小顆,你的
「
: : 彈」比較大顆而已,哪有本質上的差別?
: :
: : 而如果這兩個例子(對人群開槍/無人車衝撞)都可以判殺人未遂,為什麼酒駕不行
?
: :
:
: 構成犯罪要經過三階段檢驗:一、構成要件該當性。二、違法性。三、罪責。我先談構
成
: 件該當性
: 構成要件分為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
: 殺人罪的客觀要件
: 1.行為主體:我
: 2.行為客體:我以外的其他自然人
: 3.行為:殺人
: 4.行為結果:相對人死亡
: 5.因果關係:殺人和相對人死亡間具有因果關係
: 殺人罪的主觀要件
: 行為主體具有殺人「故意」
: 典型的殺人未遂,是像A持槍想殺B,結果射歪,B沒死。由於相對人沒有死亡,客觀構
成?
: 件不該當,所以不可能既遂。既然不可能既遂,接著就要探討有沒有可能是未遂?是否
成
: 未遂,就要看行為人是否有著手
:
: 著手的時點判斷,根據通說的混合理論,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的犯罪意思,已於外在舉
止
: 顯露,並已導致構成要件的保護對象,出現法益侵害的危險,且與構成要件的實現有密
切
: 聯性時,即為著手
: A想殺B的主觀意思,已於朝B開槍之舉止中顯露,並已導致B產生生命法益受侵害的危險
。
: 開槍與殺死B之間具有密切關聯性。故可以認為A已有殺人之著手,應成立殺人未遂罪
: 法理介紹到此。接著進入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