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cebookig (魯蛇臉書)》之銘言:
: 從這件事情大家可以學到以下技巧,因為交通違規被警察攔查:
: 1. 死都不要拿出證件
: 2. 也不要告知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 3. 就在現場跟警察耗時間,也不要離開現場
: 反正我不離開現場就沒有不服稽查或逃逸的情形,警察自然沒辦法對我逕行舉發,
: 而且警察也不能用警察職權行使法將我強制力帶回派出所,
: 讚!學到了,謝謝法官!通緝犯學起來,然後我又可以繼續違規了...
可是
你要先跟警察在那邊耗
警察依舊可以把抓回警局
這個案例來看
警察有被懲處嗎?
就只是婦人妨礙公務被撤銷而已
那婦人依舊被抓去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