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誤壓警腳遭告「肇逃」!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21-05-07 14:21:26
檢察官簡易判決與法院判決書都有了
想不到網上一堆白痴 果然嘴砲居多
一堆推文都是沒想過就推
檢察官手上有酒駕表
現場量測圖 事故圖 警訊筆錄
這都是標準交通事故作法
雙方都到警局做過筆錄
所以起訴沒錯
法院認為檢察官起訴有理
因為被告「自首」
你都承認了 還不判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桃交簡字第 4067 號刑事判決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於犯罪事實欄一、末行補充自首之
記載:「嗣黃XX肇事後,於偵查機關尚未發覺肇事者前,
向據報前往車禍現場處理之警員表明其為肇事者,自首而接
受裁判」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如附件)。
一堆低端人口推文說什麼警察仗勢
連想都沒想就給警察潑髒水
警察沒錯 他以百姓的身份提告
而且他沒有以他是警察身份提告妨礙公務
被告認為沒錯 就跟路上發生事故一樣
踩死不和解 沒有錯就不要承認
檢察官 法官 也不會亂判
資料寫的這麼詳細 不判有罪很難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偵字第25427號
一、證據:
(一)被告黃XX於警詢時及偵查中所為之供述。
(二)證人即告訴人莊XX於警詢時及偵查中經具結後所為之證
述。
(三)告訴人之診斷證明書。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
二)、道路交通事故照片、監視器以及被告、告訴人之行
車紀錄器檔案光碟與翻拍照片。
(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
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大樹
派出所疑似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追查表、桃園市政府警
察局桃園分局大樹派出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
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交通事故紀錄(通報)
單、駕籍與車籍列印資料。
(六)桃園市政府警察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引述《apejun (apej)》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社會中心/賴禹妡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獨/誤壓警腳遭告「肇逃」!網見影片全怒炸 獨家對話曝光
: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會中心/賴禹妡報導【 5/6 21:25 發稿 |5/7 10:06 更新:新增影音 】
: 「被稱為人民之保母的警察,是這樣對待人民的嗎?」桃園一名車主去年6月與員警發

: 車禍糾紛,當下員警態度雖不滿強調「腳被壓到」,但也表明願意和解,沒想到車主7

: 後卻收到員警提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的起訴書,近日得知判決結果更是傻眼直呼

: 「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嗎?」?
: https://i.imgur.com/QQ816gC.jpg
: ▲車主在行經桃園某巷弄時,與員警發生車禍糾紛。(圖/當事人授權)
: 該名車主去年6月在行經桃園某巷弄時,和一名莊姓員警發生車禍糾紛,車主指出,當

: 前方有黑色轎車違停,使道路縮減處車道更為縮減,同時前方巷口又有廂型車正在倒車

: 為了避免道路壅塞,他決定先讓對向來車先行通過,卻遭後方同向車輛按喇叭。?
: 隨後行經該路的莊姓員警,騎乘警車迴轉逆向到車輛旁,並揮手示意車主往前移動,沒

: 到車主往前滑行後,卻聽到莊姓員警鳴笛,並調頭將他攔下,莊姓員警下車後就不斷喊

: 你剛剛壓到我的腳」,對此車主表示,「當下我真的完全沒有發現我跟他有任何擦撞」

: 也無法在行駛過程中查看左後輪的行車狀況,不過他一聽到員警受傷,就有立刻道歉,

: 反被員警的態度嚇到。?
: https://i.imgur.com/V6BHswG.jpg
: ▲車主遭莊姓員警鳴笛攔下。(圖/當事人授權)
: 事後車主先是被帶到莊姓員警所屬的派出所作筆錄,同時間檢視行車紀錄器,確認並無

: 意擋車或其他違規情形,其他員警便建議以交通事故處理,而莊姓員警也表明願意以「

: 傷」一事進行和解。?
: 不過,讓車主納悶的是,之後7天他不斷致電莊姓員警關心傷勢、詢問和解事宜,卻多

: 遭到拒接,簡訊也未回,直到某天和莊姓員警通話時,車主表達願意賠償醫藥費,也不

: 對車損提出求償,卻遭對方詢問「職業」後秒被掛電話,隔天竟立馬收到起訴書,發現

: 控告「過失傷害以及肇事逃逸」。?
: 車主強調,行車紀錄器拍得很清楚,作筆錄時其他員警也已經確認,他並無任何肇逃行

: ,不理解為何突然因此遭提告,重新和檢察官詳述一遍過程後,確定過失傷害罪成立,

: 事逃逸罪不成立。?
: https://i.imgur.com/SsjMLYj.jpg
: ▲車主不斷關心莊姓員警傷勢,卻未得到回應。(圖/當事人提供)
: 近日車主收到簡易判決書,遭判十日拘役易科罰金,判決書上更稱他「堵住車流」,他

: 解表示:「影片應該可以看到,堵住車流的應該是那台違停的黑色車吧,檢察官怎麼不

: 這些因素納入判決?」同時也拿著行車紀錄器的影片申訴莊姓警員違規行為,卻都投訴

: 門,甚至還有單位回應「這是警察個人行為」,讓他無奈直呼:「被稱為人民之保母的

: 察,是這樣對待人民的嗎?」?
: https://i.imgur.com/H2qFOGN.jpg
: ▲桃園交通中隊中隊長出面回應。(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 有網友將影片轉貼到爆料公社,不少人見狀紛紛留言,「壓腳沒看到,只看到可怕的執

: 單位」、「明明就真的不是故意的,還強說故意,反正警察說的都是」、「路這麼大還

: 逆向,先開一張吧,又停在中間給車壓是啥情況」、「有行車記錄器自清還要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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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這到底是什麼社會」、「駕駛太善良了」、「影片真的看不出有輾到腳」、「車主

: 太衰了吧,整個莫名其妙」。
: 對此,桃園交通中隊中隊長在網友爆料貼文下回應:「有關部分網友質疑本中隊莊姓員

: 疑有『碰瓷』的不當行為,經查係本中隊員警於去(109)年6月6日上午11時17分,勸

: 違停車輛過程中,遭該部自小客車不慎輾傷左腳,同仁檢具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後,對

: 被桃園地方法院依照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期間未向對造求償、亦無提出民事訴訟

: 警方呼籲各位網友理性以對,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35598
: 6.備註: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22:00
自首還在那邊大小聲XD
作者: su4vu6   2021-05-07 14:23:00
承認還不告死你 根本不給法官面子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23:00
好啦,樓下會說是警察逼供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21-05-07 14:23:00
如果真的覺得自己沒有錯為甚麼要認罪?現在犯人比兇的?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05-07 14:24:00
過失傷害成立不是重點 重點是警察說他肇逃
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2021-05-07 14:25:00
肇逃就不起訴了。後續也沒討論空間了吧
作者: boxbox5566 (盒盒56)   2021-05-07 14:25:00
都判完了才敢搞公審 當庭卻連話都不敢講 可憐哪
作者: tw3002 (杉信鳥人)   2021-05-07 14:27:00
現在八卦五毛看到警察就先開槍,然後攻擊民進黨執政敗壞啊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1-05-07 14:28:00
哪像綠菸粉造謠警察打人 明明就自己頭伸過去敲棒子
作者: william7713 (..)   2021-05-07 14:28:00
有沒有想過警察在現場的態度給車主的壓力會造成什麼結果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05-07 14:32:00
不起訴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態度有問題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1-05-07 14:33:00
這麼年輕的警察還能扯國民黨 XDD
作者: potatobb (potato)   2021-05-07 14:33:00
你很勇敢敢表達 不代表全台灣的人都跟你一樣這麼棒檢討被害者也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35:00
誰是被害者XD
作者: neoson (qq)   2021-05-07 14:35:00
你站在被告角度想想,當下那種情境,你還能怎樣當然認罪
作者: z80520xx (砍)   2021-05-07 14:35:00
哈哈這篇有趣了
作者: Kidmo   2021-05-07 14:37:00
遵循警察→變成肇逃。你跟我說是誰在潑髒水?????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38:00
這種情況只能認罪?你是中國人嗎?怎麼覺得這種事是理所當然的?
作者: forgiveus (原諒我們)   2021-05-07 14:39:00
看過影片沒有?引導車主碰瓷也可以說過失傷害?
作者: dkjolihi (虛心領教)   2021-05-07 14:43:00
你也是事後諸葛啦 九成的人都認為是態度囂張逼死人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21-05-07 14:43:00
重點還有自首XDD
作者: rickfox (無奸不成貍)   2021-05-07 14:48:00
來亂的嗎 滾喇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50:00
說道理說不贏的時候戰態度就對了XD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21-05-07 14:57:00
笑死水準難怪這麼低遇到碰瓷也請乖乖吞
作者: godshibainu (神柴)   2021-05-07 15:01:00
這就跟有一些汽機車交通事故 明明完全守法 對方自己違法 但受傷或送命或損害 人們常稱真衰小的意思相同
作者: Dhack5321 (阿角)   2021-05-07 15:11:00
法院看證據不會亂判?
作者: edc3 (草屯分局包庇田勝J性侵^^)   2021-05-07 15:12:00
推這篇。看了一下這篇的推噓比,我不禁想起了前幾年楊伊湄對於PTTers的評論^^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5-07 15:30:00
你先搞清楚簡易判決處刑和一般通常程序的差別好嗎證據部分可能不包含車主的行車紀錄器簡易判決的結果只有一種 就是有罪 但很有可能是當事人搞不清楚走簡易判決處刑的結果會是這樣事主真的不爽的話 還是像地院合議庭上訴吧 言詞辯論的時候把當時的情況描述清楚 提出對自己有利的影像證據結果可能會翻轉喔 奉勸您話真的別說太早 尤其是拿一審判決當令箭嗆人 這種很多時候二審就被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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