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魯年收 250左右;孝親每月10k,老婆沒上班每年拿650k當零用錢。另外三個大小孩及家裏所有開銷都算我的。手上有蛋白區電梯公寓一間,三餐自備,少外食。一台14年的二手Teana 2.3,一台1x年的光陽125機車,手機是用了3、4年的U11。沒貸款沒負債。衣服買的就1仟上下,只有開會見客戶才會穿比較正式,所以也沒什麼買衣服的開銷。收入多點的好處是家人,朋友聚餐時,不用太考慮價錢,其它就沒啥感覺了。
對了…最近老婆吵著要買台北蛋黃區的房子,2500萬左右,30年房貸每月要繳750k左右。我不同意,讓她自己去買;一個多月的瘋狂疲勞轟炸,已經吵到要離婚了。
有錢真的會快樂嗎?目前覺得有錢只會讓我少點煩惱。但錢帶來的快樂很快就無感,知足才會長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