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ChinaTimes
2.記者署名: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3.完整新聞標題:
警察視角曝光 被輾腳警親上火線 10質疑全解釋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分局交通中隊莊姓警員,去年6月在桃園市建新街執勤時,意外遭黃姓男子駕車輾
傷腳,案經莊員提告後,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黃男拘役10日。而黃男疑似不滿判決,上網
將事發時拍下的片段影片發上網,造成網友群起公憤,對此,該名莊姓員警不畏酸民,親
上火線於貼文留言區澄清自己的立場,並公開兩張警察視角的照片辯白。
莊姓警員遭輾腳提告傷害一案,源於去年6月6日,案經莊員提出向其提起過失傷害、肇事
逃逸等罪,黃男人於問訊中自首,由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最終法官透過,黃男於大
樹派出所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紀錄表、莊員傷勢診斷證明書、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與雙
方所提供之行車紀錄器與光碟翻拍之照片,判定黃男過失屬實,考量其自首予以減刑,本
案於3月26日判黃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孰料,黃男疑似不滿司法判決,本月4日先在論壇PTT的八卦板發文,貼出當時自己錄下的
三段影片,許多網友路見不平,持續將影片轉傳到各大社群平台,部分網友認為莊員與民
眾應對態度有疑慮,在論壇中均一面倒不挺,並蓋起高樓痛罵。
一名徐姓網友於6日在臉書公開社團《爆料公社公開板》同樣轉貼黃男所發的影片,而莊
姓員警亦現身留言區想試著辯白,貼出他所擁有的兩張警方視角圖片,莊員大喊不公平,
直說大家輕信民眾的片面說詞,同時針對大眾疑慮逐一解釋。
https://i.imgur.com/u4kStZO.jpg
第一點,針對社會大眾在意的執勤疑慮,莊員表示,「是因看到車流堵住而前去了解,黑
紙貼太厚,我只能貼近看,確認車內有沒有人,敲了車窗並用手勢請對方搖下車裝,但對
方卻都沒講,後來請議員關說讓我被調查他也沒講。」
第二,逆向行駛疑慮,莊員說,「有亮警示燈,道路安全93條」。
第三,為甚麼沒先處理對向違停車輛,還針對讓車的車主,莊員說,「我是從聖保祿方向
行駛過去的,我都已經快到路口了,我看他停在那邊不走後方車子一直按喇叭我才過去的
。資料我也都留著。」
第四,為何態度要那麼差,莊員說,「他把電話的內容分開來講,我沒有問完他的職業之
後馬上就掛電話,他講話的語氣我也很不舒服啊!」
第五,沒注意到對向一堆違停嗎?莊員說,「我回頭看專注力真的都在他身上,是因處理
完車會準備要回去,看到此事件才上前了解,我根本不是處理抓違規的,只是就現行違害
做排除。」
第六,車主口氣不差為何還要堅持提告,莊員說,「不然我要不依規定處置嗎?之後他跟
我講他有車損,這要怎麼說?我原本想說六個月過去就好了,過程中他找不相干人在我上
班時打電話給我,打擾我要怎麼說?我是警察,但我也不用被人欺負吧!我也認為我被他
施壓啊!」
第七,是碰瓷還是真受傷?莊員說,「檢方有勘驗我的行車紀錄器,事後看醫生,也真的
有受傷,要謾罵我也會提告,我解釋了,我也是人民,我不因為是警察喪失基本權。」
第八,告民眾肇逃是為什麼?莊員說,「他是開走之後被我攔停,你仔細看他車有晃動,
他說不知道,這不是很奇怪嗎?檢察官說他的距離不夠長,因為我馬上攔停他。」
第九,挨告民眾有車損?莊員說,「在派出所要跟他寫和解的時候,他主張自己有車損,
硬要說我刮他的車子,他都這麼確定我刮到車子有擦撞,怎麼不會說不知道有事故,這不
很矛盾嗎?」
第十,主張腳被壓傷,筆錄時卻可走動?並離開派出所去執勤?莊員說,「我們指的下班
是下事故備勤,我們的勤務一個蘿蔔一個坑,我請假別人要幫我上,不是我不請假。」
此外,莊員雖解釋了一番,但許多網友仍舊不甩,甚至持續酸言酸語,莊員甚至在留言區
嗆聲,「我全部提告已截圖」,更直接標註該發文網友回覆說,「我寧願工作不要我也告
你」。
據了解,桃園分局表示,莊姓員警6日見諸媒體報導後情緒激動,一度憤怒轉哀怨向長官
請辭,但長官建議他暫時休假幾天,等冷靜後再回來上班,但7日受命令休假後即失聯至
今,長官與同事均相當焦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8001663-260402
6.備註:
我以為這種公務車值勤只有速度解禁
但不能逆向(?)
五樓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