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師的處罰明顯違反比例原則,處罰本身是合理的行為,過度的處罰則是虐待,
誠如毒物醫師說:任何東西適量都不算毒,過量都會變成毒。水也會中毒的。
2. 告教育局沒用的話,可以去人本申訴看看,人本會給老師實施愛的教育感化老師。
3. 國小老師明顯又比國中老師囂張,因為國小學生不懂的怎麼反抗。
4. 我小孩的老師也會體罰(抓、推、扯),我們敢怒不敢言。因為老師本質還是
一半為小朋友好,一半是情緒化,不是完全故意惡搞,尚有教化之可能。
5. 國小老師沒有評鑑她的上司,這是違憲的,因為我們是五權憲法,是需要制衡的,
憲法體制下,養成國小老師這種無制衡機制的產物,殊不可取。
6. 大學教授一樣會打著學術自由的旗號,去亂帶風向給學生,依然是殊不可取。仍須
以五權憲法之精神,實施制衡機制。
7. 家長能不惹事盡量不惹事,鬥不過老師,因為人質在老師手上,你怎麼鬥?能忍盡量
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