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支薪停工,當然就能要求禁足
能不用付出勞務也能有薪資的唯一理由
就是不要讓他們到處活動造成風險
不然外勞何德何能能領這個錢
上班時間,本來也就是限制活動範圍在廠內
本質上是一樣的很難懂?
至少上班時間,聽話的待在宿舍就是本分
難道是讓他出門散散心舒壓好好認識台灣風景
順便跟女友約會逛街散播病毒?
※ 引述《beek (酋長)》之銘言:
: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命令
: 為什麼能禁止移工外出?
: 如果能禁止移工外出
: 為何不順便下令禁止台灣人外出?
: 京元電子案,也不少台灣人中阿
: 限制行動不應該分國籍
: 而且相關電子廠短時間就復工也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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