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一直以來都是個棘手難解的社會問題之一
有人積極提倡與追求更完備、健全的動保精神
然而有另一派人卻藉著「平等」為由而反對動保
反對動保的人總是以
「若只有特定物種(如貓狗)是受保護的對象,
那其他如豬雞牛羊昆蟲等物種難道就不該受到保護?(不應雙重標準)」
作為反對動保及相關法律設立的理由
然各位是否曾想過一個問題:
既然知道人類根本不可能完全一視同仁地保護所有種類的動物
為什麼那些反動保的人就乾脆通通放棄保護
而不是抱持著「能保護多少就保護多少」的積極態度呢?
我相信那些人並非全然討厭動物
甚至如果我們有能力不雙標也能保護所有動物物種的話,他們應該也會支持動保的
然而部分反動保者卻過分消極地看待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