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公務人員薪水不高為何不能兼職?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1-08-06 08:49:57
※ 引述《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之銘言:
中略
: 因此,公務員兼任臺北市街頭藝人,如經服
: 務機關認定與其本職工作或尊嚴並無妨礙,且非屬加值
: 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與同法施行細則第6條
: 規定之表演人,以及非以定價方式販售作品,而係採民
: 眾自由樂捐、打賞方式收取費用,則尚無違服務法第14
: 條第1項規定。
: =====
: 反正就是
: 你可以考慮去當街頭藝人
: 如果會某些才藝
: 例如吹氣球 魔術表演 打鼓 當人形立牌不會動 幫路人畫肖像 唱歌給大家聽
: 等等
: 大家自由打賞不是領固定的
: 然後經過服務機關認可 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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