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lll12b56 (張航嘉)》之銘言:
: 我曾經想過 我也只是一個生物 跟大家同樣為人而已
: 為何我出身 就要被賦予名子 身分證字號
: 還一定要遵循中華民國法律
: 難道這地盤一定是中華民國的嗎?
: 你我共享一個地球 憑什麼中華民國可以佔據台灣島這地方?
上一期的輝夜漫畫剛好有提到這問題
看了很蠻認同的
有人問一個當風紀委員的女生 “為什麼要志願做這種顧人怨的工作?
你越是認真 就越招人恨不是嗎?”
那女生回:“我當然知道 但是一個大家都守規矩的世界 我相信
會更多人感到快樂 所以我招人恨也沒關係”
簡單說啦
你守不守交通規則? 交通規則就是最基本的法律
如果那一天 大家都不守交通規則
你覺得你出門之後到哪裡去都比現在快還是更慢?
停電時不就是如此 當紅綠燈都不亮時 大家都只能慢慢開
到了路口就你看我 我看你了啦
所以你一出生 就得守法 就算你出生在森林 給猩猩抱去養了
你一樣有森林法則要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