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邱顯智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3000101803563525
各位被停業的勞工朋友們,你們是否遇到,公司主張紓困補助可以抵扣薪資,導致紓困補
助3萬+1萬,完全領不到呢?
在時代力量鍥而不捨的追查之後,今天終於收到國發會的回文,明確地規範,#紓困補助
不可以抵扣薪資了!
整個事件源起於電影院勞工的投訴。被中央政府勒令停業後,勞工只能透過資方來向主管
機關申請補助。當電影院向文化部申請到紓困補助後,電影院居然說,這筆錢可以拿來抵
扣原本要發給勞工薪資,所以就不發給勞工了!
這對生活陷入困境的電影院勞工來說,是一大打擊,他們轉向勞動部申請全時工作者的生
活補貼,卻同樣被勞動部打槍,理由是:電影院已經向文化部申請紓困補助了,所以你們
不能重複申請!
但是,電影院根本沒有把紓困補助轉發給勞工啊!
事實上,遇到這樣困擾的,不只是電影院勞工,只要是受到疫情衝擊,而被政府勒令停業
的所有行業勞工,都是這樣的狀況,包括經濟部、文化部以及教育部。
我們曾經和文化部開過協調會,文化部綜合規劃司的司長表示,他們無權決定,紓困政策
的整體規劃,是由國發會所負責的。
於是,在8月3日時,我邀集行政院、國發會、文化部和勞動部,召開跨部會的記者會,我
提出質問:
紓困涉及勞工的生存權,財政部跟金管會的紓困補助辦法,明文規定補助不可以扣所得稅
、不能強制執行、銀行也不可以抵消或抵押民眾的紓困補助款,但是, #為什麼雇主卻
可以把紓困補助抵扣勞工的薪資?
今天,終於得到國發會的正式回文:
「經查受政府命令停業事業之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文化部、教育部等)公告之紓困振興
辦法均敘明部會發放之3萬元薪資補貼,以及勞動部1萬元之就業安定基金生活補貼應轉發
予員工,故事業應將該補貼轉發予員工,不得將該補貼扣除原應給付員工之薪資。」
如果雇主沒有轉發給勞工呢?
國發會表示,這樣就涉嫌刑法侵占罪,將移送檢調機關依法追訴!
我已經將國發會的公文連結,張貼在留言處,各位被停業的勞工朋友(不限定電影院勞工
),如果你們在這波紓困疫情中,有遇到被強迫抵扣薪資的狀況,記得趕快跟主管機關申
訴,不要默默忍受資方的欺負。
【延伸閱讀】
2021-08-03-國發會:紓困預算不宜抵扣薪資
https://reurl.cc/bXv1O6
2021-07-06-文化部錯誤解讀紓困補助
https://reurl.cc/7ra611
2021-07-01-亡羊補牢-談勞動部紓困政策的各種補破網
https://reurl.cc/R0N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