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ltn
2.記者署名: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牙科主任偷植1302顆牙齒 賠償金額高達4000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植牙費用所費不貲,醫院會和牙醫分配營收。
衛福部金門醫院(部金)前洪姓牙科主任在職時,不只短報189顆植牙費,還未報1302顆
植牙的診療費,導致部金損失逾4000萬元。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認洪男是人才,勸
部金和他和解,和解金高達4000萬元天價,洪男先支付2000萬元獲得緩起訴處分,日前則
被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1年。
洪男自台北醫學院牙醫系畢業後返回金門服務,2011年起擔任牙醫科主任,依照規定,診
療自費植牙的病患時,需一般掛號批價流程作業,再依照醫院和醫師之間的約定,分配植
牙手術的收入。
未料,在2014-2017年間,洪男竟私下替335名病患進行自費植牙手術,植牙高達1302顆,
並請病患直接把費用交給他,全未記載在病歷中,害醫院損失約3885萬7500元。他另外替
56名病患進行自費植牙手術,植牙189顆,卻只報了302萬3000元,足足短報了604萬9000
元。部金初估共少收了逾4000萬元。
後經人檢舉,部金送請廉政署調查洪男,全案曝光,移請金門地檢署偵辦。洪男辯稱,因
為金門鄉親付不起部金收取的表訂費用,才請他利用非值班門診時間,以低廉費用提供植
牙服務。
檢察官考量洪男是位人才,且金門牙科醫療資源不足,洪男若能持續替金門服務,可舒緩
當地民眾的看牙需求,因而勸部金與洪男和解。洪男同意賠償部金2000萬元,並外加2000
萬元的民事賠償金,和解金高達4000萬元天價。檢察官見洪男先行支付2000萬元,同意給
予緩起訴處分,洪男免入獄。
全案涉及刑事責任,衛福部函送懲戒法院審理。合議庭指出,洪男利用醫院的醫療資源替
病患植牙,不僅未登載醫院病歷,還違背職務、以低於醫院規定價格收取植牙費用,並把
植牙費納為己有,損害醫院利益,違反公務員應清廉的精神。惟考量洪男承認犯行,已和
部金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評議後雖仍判撤職,但只停止任用公務員一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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