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震撼的新聞 就是超商店員提醒民眾戴口罩
結果民眾氣到強挖店員的雙眼
超級慘.....店員有夠倒楣....
而該民眾有精神病史 又有傷害前科
這個話題 剛好又是鄉民最愛吵的話題了 每次吵到最後 都沒有解答
認真來說
這次的悲劇
到底誰該來負責呢?
被鄉民稱不食人間煙火的司法界? 冰冷的法條跟民意距離太遙遠了
還是不友善對待精神病患的這個社會? 你我都推了一把...
也很可憐的精神病家屬? 沒盡好管理的責任?
亦或是警察支援太慢 導致悲劇發生?
反正最倒楣的是受害者啦 這點沒爭議
扣掉他以外 這次誰該負責呢?
大家怎麼看? 理性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