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嬤忘付「30元青蔥」被銬進警局 果菜行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1-09-30 11:40:21
竊盜罪公訴本來就很搞笑
一堆人東西掉了去報案
就說我東西被偷走,硬要報竊盜罪
結果拾獲的人把東西送警局,就被依照竊盜罪辦理
丟東西的人,覺得自己很蠢,想要終止司法流程也不行
一定要走警方的偵訊
然後檢察官的簡易庭
最後搞半天不起訴處分
唯一的好處是:
警方跟檢察官績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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