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這是因為小英的司改有成啊!
小英總統已經多次宣示「廢死」是普世價值。
大老闆都這樣說話了,雖然這件事情不好明說
也沒有明文規定要求,底下難道還會違逆聖意?
就算有些白目不懂上司的眼色,不懂揣摩上意,
我相信這樣官員是有,不合群的終究只是少數。
司法官陞遷,要拿輕鬆的案件,要拿假期獎金,
還不是上面說的算,還有法官職務最終的終點
負責釋憲的大法官一職,完全就是總統說的算!
法官判活判死,完全都是自由心證在一念之間
既然大老闆已經放話了法官幹嘛要找自己麻煩
馬英九任內槍決33名死刑犯,最後一位是鄭捷
印象很深刻,當時法務部長不願意簽槍決公文
馬上就被馬總統撤換,換一個願意簽的人上任。
小英執行死刑數量。我就不多說了。廢到可笑。
也好加在鄭捷宣判後,馬就把握任期迅速行刑。
要不然鄭也說知覺失調,現在已經放出來了呢
法律明明都一樣的,但執政的不同結果就不同
現在殺人斬頭顱,都可以無罪釋放了,不然勒
這個挖眼睛根本就小事,風頭一過就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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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選舉前抗中保台喊一下,選票就會歸位了
所以大家還是趕快習慣,這以後都會是日常了
※ 引述《Sylph (炁+盆滿缽滿)》之銘言:
: 一犯再犯
: 一放再放
: 是誰的錯?
: 對,不要懷疑,就是螢幕前各位的錯!
: 錯就錯在你沒有病!
: 沒病遇害就是活該
: 有病才有人權,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