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cean0817 (砍柴人)》之銘言:
: 不想討論龍龍事件誰對誰錯,都不是很熟
: 但是有去看他們3個人的YT
: 對於道歉用印有很大的疑惑
: 我可以了解博恩想對方用印是想要免除若未來造成二次傷害的責任歸屬
: 可是蓋章這件事情是這樣,我蓋章就表示我要為你的道歉行為概括承受這件事情的後果
: 但是你跟我道歉是你要表達歉意,我為啥要替你的道歉文負責阿?
不是負責!薩泰爾請對方用印不是要叫
對方負責,而是雙方先關門討論過後
得出雙方都同意的結論和文字
道歉的文字敘述得到互相的認可
然後對方也用印表示同意。
這樣整件事情告終不會節外生枝。
就這麼簡單
對方反悔不要
很容易讓人聯想
是不是這樣就沒有炒作空間
是不是就不能先發制人
如果今天一個狀況是這樣
雙方已經就道歉聲明互相用印
只是還沒公佈出來
然後這時經紀公司安排媒體訪問
女方哭訴被霸凌如何如何
媒體試圖抹黑模糊焦點薩泰爾不積極處理
然後這時薩泰爾拿出互相用印的聲明
這個互相用印的聲明
和媒體訪問和報導不一致
那你覺得經紀公司會不會臉被打爆?
也就是前面說的
互相用印的用意是要保障雙方
也沒有讓後續再有其他操作空間
出社會了這很正常的方法
所以經紀公司反悔不要用印
選擇先爆媒體
你說其心可議不可議?
先聲奪人
先發制人
先下手為強
後面沒熱度後大家也懶得繼續follow
是不是看起來老掉牙的手法
這樣懂嗎?
: 而且有些事情當下看著沒有毛病,但是後面又發生什麼事味道就變了
: 結果因為我用了印,所以表示我也參與了你寫道歉文的過程,要共同承擔後續問題
: 這不是很奇怪嗎?
: 你要道歉,但要我蓋章,去承擔你的道歉文在未來所有時間裡產生的負面影響?
: 純粹想問真的有人會在別人給自己的道歉文上蓋自己的印章嗎?
: 比方說今天你被鄉民在PTT上罵了,要求對方公開道歉
: 對方也感到愧疚願意道歉,但是道歉文要你蓋章,不然他怕被你拿去操作
: 你會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