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一群人搞不清楚狀況
先講重點,單純去電子遊藝場玩機台,不管輸多少錢都是合法的。
懂嗎?台灣電子遊藝場都是合法經營,但是只能輸錢消費,不能換現金或獎品,換了就是賭
博。負責人要抓去關,懂?
你有本事在那邊輸幾十萬,只要沒有換現金,去
告店家也是輸,台灣電子遊藝場的定位就跟小時候電動間一樣,你花錢玩的是成人博弈
遊戲,都是虛擬的!
BUT!如果真的不能換回現金,最好會有人玩,但是沒有證據,你們又能講什麼,台灣就是
這麼假掰啊!
又讓電子遊藝場合法經營,又不能像日本那樣開放可以贏景物隔壁換錢,於是就讓鴿子有吃
飼料的灰色空間
,呵呵呵。
PS:餐廳賓果真的會看人,我第一次玩,500開招1000分,中十字龍贏15000分,新手運就是
這麼神奇,幸好後來沒有再玩,賓果跟我魚機都是無底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