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住公寓或華廈本來就要承擔共同住戶的風險

作者: zeolas (zeolas)   2021-10-14 17:44:23
※ 引述《Antia691 (公園躺椅VIP)》之銘言:
: 買不起透天、獨棟或為了省錢跟其他人住在同一建物內本來就該有那個認知承擔其他住戶

: 不論是逃生口囤物、抽菸、油煙、燒電線、噪音,甚至像是排水管堵塞、大樓倒塌、火災

: 如果在意居住安全,住戶就該互相監督;每個都在那邊息事寧人以和為貴,結果出事就在

: 是不是台灣真的有在約束、有能力約束住戶的管委會很少?
: 只是突然想到集合式住宅的居住安全詢問絕非針對高雄火災。
活該啊,不願意出錢請管理公司就是這樣,一般人哪有心力在那邊耗
我朋友30年前買的華夏就是沒有管委會,一直到近年外牆頂樓要做防水的時候每個人都毛一
堆,強者我朋友不同意的一戶一戶溝通好不容易做完了
現在還不是成立管委會打算請物業公司來做,還好沒買在貧民區不然真的啥都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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