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袁庭堯 、 洪浩軒 、高雄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016000382-260106?chdtv
曾涉恐嚇縱火 火爆豆花姨愛砸愛吵架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火案涉嫌人黃格格遭人起底,她過去曾因車禍賠償問題談不攏,竟教
唆管束少年到對方家門前丟汽油彈,幸及時撲滅沒傷到人,遭判有期徒刑7月確定。城中
城住戶也批評她「個性有夠差」,一言不合就砸玻璃。
原名黃淑萍的黃格格,在江湖上人稱「豆花阿姨」,成年後陸續犯下多起恐嚇、妨害自由
、傷害、強盜案件,在鹽埕區當地是名頭痛人物,專門吸收中輟生,身邊不時有小弟撐腰
,在地方上頻頻從事暴力、恐嚇等不法事件,黃女也因此遭警方提報為治平對象。
2011年12月,黃格格把機車借給一名未成年少女騎乘,在河東路擦撞1輛停在路邊的汽車
,汽機車均毀損,車主要黃女賠償;黃女認為不是她的錯,要少女母親出面賠償,雙方約
在派出所和解。
沒想到少女母親沒依約出面,黃女火大就叫2名管束中的少年到加油站買汽油,再裝瓶帶
到少女家門口,點燃後朝少女住家騎樓扔去。幸好鄰居及時發現拿滅火器撲滅,沒有造成
傷亡。
檢察官起訴黃女後,一審認為黃女教唆罪證不足判無罪;二審法官則認為,少年丟汽油彈
的地方是磨石地板,非易燃物質,黃女目的是要少女母親出面解決賠償問題,沒有燒毀住
處的犯意,改依恐嚇罪將她判刑7月,黃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拚再審均遭駁回,全案定
讞。
黃女火爆個性不改,2019年2度因不能安全駕駛案各判刑2月,隔年共服勞役396小時,但
獲得「工作態度差、懶散、跟督導大小聲」的評語,結論是「建請日後不准易服勞役」。
逃過大火劫難的城中城住戶毛姓男子,表示黃女和剛認識的郭姓男子根本不住那,只把大
樓當喝酒的地方,每天都喝到半夜才甘願回家。「個性有夠差、潑辣」,一言不合就砸玻
璃或瓶子,去到哪都和人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