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F門口的空地/走道 到底誰有資格優先使用?
有3F的鄰居把自己家門口的空地擺上鞋架 傘架等 甚至是腳踏車等等私人用品
嚴然當成自家的車庫 倉庫 我看過最誇張的 是整面走道牆面 都是置物櫃
但是由於空間足夠 不影響通行 不影響安全 也不影響他人
而且說到通行 外人也不會在他們家門口範圍走動
除非你專程去擺放腳踏車 或是物品 才會進到他家門口的範圍
況且不是自己回到家門的路線 硬說是公用空地也講不通 你沒私心會去別家的門口嗎?
有其他鄰居抗議說他們也有持分 所以他們的物品 也想要擺在3F的門口的空地走道
3F鄰居說 當初就是看有這空地走道 又不影響他人 才會購買
所以你們自己挑屋自己買屋 憑甚麼為了便宜買地小的屋
卻想靠持分的法律漏洞 去爭花比較多錢買地大的屋子的便利性?
然後大家就吵在一起... 最後驚動了我這個公道伯-.-
我把在爭的鄰居都找來 對每個鄰居 都問了同一句話: 你家門口 是誰在用?
鄰居A: 當然是我在用啊 我家門口ㄟ 誰有資格用? 當然是我們家自己啊!!
鄰居B: 當然是我們家自己用啊!! 但是他們家的門口比較大 比較方便啊!!
鄰居C: 我們家也是自己用! 可是...
簡單講 他們自己家的門口 自己用是天經地義 但是你家的門口嘛...嗯~ 必須公用!
所以 3F門口的空地/走道 到底誰有資格優先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