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去看了一下瑪莎事件的行車紀錄器youtube
發現是下交流道過了高架橋開始的公車優化專用車道(當初BRT)
這設計本身不良,有開車到過台中都知道,快車道轉慢車道
尤其是在爬過高架橋從朝富路開始,到文心路口這段
只要是尖峰時段,每個快車道跟慢車道間的汽車,切出切入都超抖
因為根本看不太到要切過去的車道,後視鏡跟照後鏡看不太到啊!!
加上車流多,基本上都是要在車內轉頭觀看,後視鏡跟右邊照後鏡完全無用
當初這設計根本有問題,偏偏不改回中央分隔島,看看台北市的公車專用道
為啥要設計在中央分隔島,因為駕駛要左轉時,是有左轉的轉彎燈
加上左轉車對象都是紅燈,不會有直線車在跑
可是台中這設計,根本就是增加肇事率,六分局我看也很頭痛吧!
問過那邊的交通隊,每天處理事故都沒時間吃飯,尤其是台灣大道這邊的尖峰
市政府的爛政策,竟然是造成大家一起背鍋,這種設計不良應該可以申請國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