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應該可以標示美國進口吧?並且強制餐飲業者要對消費者公佈豬肉產地。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銘言:
: ※ 引述《ctw01 ()》之銘言:
: : 看完萊豬辯論會,講實話我會覺得萊豬問題沒有那麼嚴重,
: : 因為市場組成因素美豬在市場上占比極低,國人雖然吃更多豬肉,
: : 但一人一年美豬平均才會吃到0.5kg美豬,遠低於近3kg的美牛,
: : 就算假設這些美豬全部都是萊豬,攝取量還是和國際標準差一大截。
: : 但好說歹說總有人會有疑慮,萊劑對人危害程度不同研究評估也不同,
: : 所以國際組織針對萊劑標準才有那麼接近的投票比數,
: : 反正就是有人有疑慮,那到底為什麼不能標示?
: : 標示成本很高嗎?其他國家豬農或國內豬農不想被標示嗎?
: : 反正現在美豬也吃了快一年,據說到目前為止進口的美豬查檢也都是不含萊劑的,
: : 那到底為什麼不能做萊劑標示?
: : 認真問,有沒有人能解答一下?
: 因為實務上不可行,類似問題在101年馬政府進口萊牛時就回答過了:
: https://www.mohw.gov.tw/cp-3159-24339-1.html
: 簡單說,就是標準一致的問題,在無適當科學證據下,
: 對特定物質無論是禁檢出或強制標示,都會被視為是貿易保護的行為。
: 再來就是是否切合實際的問題。
: 畜養動物過程可能使用的藥物有數百種,我國允許殘留的品項如下:
: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VeterinaryDrugList.aspx?nodeID=519
: 即使吃素,農產品允許殘留的農藥也不少: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40083
: 上述許多品項都是農藥、殺蟲劑、除草劑、抗生素、激素,許多都是已知對人體
: 有劇毒的,比如很有名吃了救不回來的自殺神藥巴拉刈(paraquat),在上表中
: 也是允許殘留0.01~0.2ppm。
: 相較之下,萊克多巴胺不過是乙形受體素,
: 其毒性和巴拉刈等表中各種毒藥相比完全是小巫見大巫。
: 若飼養過程用過萊克多巴胺得強制標示,那恐怕種植、飼養過程使用巴拉刈等劇
: 毒藥物的動植物製品更應該強制標示。
: 如果真的通過,以後含有豬肉的產品可能會看到「豬肉(飼養過程使用乙醯異戊
: 醯泰樂黴素、烯丙孕素、紅黴素、愛滅蟲、……(以下省略數十項))」的超毫
: 華標示,而像綜合穀物、綜合堅果、綜合果汁之類的就是N倍超毫華標示,
: 這樣就能有效保障理性消費者知情選擇的權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