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李柏璋FB

作者: OnlyRD (里巷人)   2021-12-02 19:47:41
※ 引述《tom91002 (皮皮)》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7789950415424&id=16816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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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懶人包:
: 1. 李柏璋宣稱瘋狂維尼並非本人
: 2. 李柏璋宣稱自己也是被林男所蒙騙的受害者
: 以下臉書全文:
: 關於高嘉瑜委員的事件,有幾點我想了想,還是有有必要出來澄清一下
: 第一、自事件發生到現在,我的手機被打爆、也收到許多媒體朋友傳來的訊息。
: 但無論是認識的記者,還不認識的,我李柏璋本人直到發這篇文前為止,都沒接受過任

: 媒體朋友訪問。我不懂,那些關於什麼李柏璋自己承認是瘋狂維尼這件事,到底是怎麼

: 出來的?可以告訴我嗎?
: 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寫這些報導的人,你們到底是訪問到誰去了?
: 如果我有承認是沒品維尼本人,那麻煩撰寫報導的記者拿證據出來,不然不要在那捏造

: 從未說過的話、未承認過的事。
媒體說的是
李柏璋在line發文給媒體記者相關資料
然後又馬上收回
後面就發生這些料在網路被發布的事件
: 第二、中時報導,說根據警方的消息,說我什麼跟毆打高嘉瑜委員的林姓男子有密切的
: line聯絡。
: 這點完完全全就是不實消息,我本人根本沒有過林男的line好友,是要怎麼跟他用line

: 絡?我本人使用的line帳號就只有一個,當中只有84位好友,我不可不知道我加入誰。
: 第三、我在本起事件發生之前,完全不認識林男,不只沒有臉書好友、更沒有私下有過

: 絡,更不可能知道林跟誰在交往,因為我連他長得是圓是扁都不知道。
: 第四、本週二週刊報導出來之後,林男確實有透過共同朋友致電給我,希望我能幫他在

: 路平台上發他的聲明。
: 但由於11/30是我本人的生日,當天我已安排好外出行程,一整天從早到晚都在外面,

: 無法幫忙發文。而我自己也不想捲入到這件事上。
: 基於共同朋友情誼的關係,加上林男一直跟我說是他劈腿,被高委員抓到,所以雙方才

: 衝突,但傷勢絕對沒有很嚴重等等,甚至還出示事件後的照片,說什麼高委員在飯店試

: 持刀砍他,來加以說服我,高委員並無在此事衝突中受傷,而他本人則屬於受害者。
: 我說不然你把想說明的事大致跟我說,我請有在用批踢踢的朋友去幫你發聲明。當天,

: 男確實傳了對話紀錄等一些事件相關的圖片,以取得我信任,我很笨,我相信他了。
你打電話就可以收到照片?
用簡訊嗎?
所以的確跟林男有聯絡
而且可以傳遞恐嚇高嘉瑜的相關圖文資料
這樣到底是不是用line傳有差嗎?
重點是有沒有加line嗎?
不可以加wechat嗎?(哈)
完蛋了
法律素養有點差
法律有規定加line才叫有聯絡嗎?
: 因為我想,他是事件當事人,所言應該至少並非憑空捏造,才請朋友幫他貼個文。但,

: 怎麼貼,怎麼寫,我不管、不介入也不收錢,縱使林男自己主動說要給,我也分文未取

: 就純粹幫忙。
收恐嚇犯的資料
然後指使朋友協助散播恐嚇的一部分圖文資料
文內還語帶威脅的說有掌握私密影片
收不收錢跟疑似犯罪事實有什麼關係?
不收錢協助恐嚇就沒有罪?
: 第五、事後看到新聞,我才發現,林男不只對我隱瞞、避重就輕,也欺騙介紹的朋友,

: 非常後悔接他的電話。
: 這當中我有一定的責任,因此,若高委員或當事人因此受傷害,我願意真誠道歉,就算

: 面致歉也行。而後續的法律責任我也會自己承擔。
: 第六、我在事前確實知情,但抱歉,沒品維尼的文章不是我發的。
: 因為只要一查ip,就知道帳號是誰持有的,這種一翻兩瞪眼的事都不用辯,也不用將不

: 我做的都推到我身上,甚至在那造謠我開分身,根本瞎扯。
所以瘋狂維尼李先生知道是誰嘛!
那就很值得檢警找李先生去協助辦案
檢察官知悉有犯罪物證在外有疑似共犯
本就應有責任去調查
公民也有義務配合檢調
當然你可以不做證
但檢察官因此認定帳號受指導控制
一樣可以據此追究刑責
: 第七、與林男的共同朋友,就只是個平凡人,沒有任何與政治相關的背景。
: 我也不是什麼派系的人,更沒在台北市議會當助理很久了。
: 第八、對於新聞報導,有台南的幕僚指稱說我去尋求合作機會,但因為我人品太差勁,

: 以被退貨這件事,根本胡說八道。
: 我李柏璋本人從未在台南向任何一位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或幕僚討過工作,反之,都是台

: 的各級民意代表主動來找我,尋求合作機會。
: 這當中包括台南市府的核心人物、台南市黨部的人與藍綠無黨的立委及議員都有,並非

: 定人可以掌握我,或叫我做什麼,如果有人硬要將此件事扯向派系鬥爭什麼的。
: 我知道在背後放話的是誰,我一定會向大家好好介少,把你們如何跟我談合作、要我如

: 對付你們對手的細節都說出來,請適可而止就好,不要對一個已經片體鱗傷的人落井下

: ,最終只會玉石俱焚。
這段話疑似恐嚇公署與官員
檢察官不知道看不看得見?
: 請不要拿錢收買不到我,就想栽贓到其他地方或不相干的人身上。
: 總歸整件事情就是林男想針對報導說明,但欺瞞了我和共同朋友,就和那些被林男耍的

: 些人一樣,我們一樣被耍得團團轉。
: 我就只是一個今年剛大學畢業,還在租房子投履歷討生活的社會新鮮人,我只想平靜地

: 生活,因此這篇聲明發完,我就不再對此事件發表任何言論了。
: 謝謝大家關心,深深感謝,我會好好檢討、反省我自己做不好、做錯的地方。
: 對於牽扯其中的朋友,我深感抱歉,對不起。
看來極有可能被抓去關
這篇貼文跟犯罪自白差不多
還多了一個恐嚇公眾、公署、官員的犯罪嫌疑
蔡政府不是很愛拿社會秩序維護法出來辦網友?
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拿出來用了吧?
這人的發文已經在恐嚇不特定的團體成員
也在恐嚇台南市政府與核心官員
足以造成公眾的恐慌
不要老是欺負那些發早安圖轉發訊息的老人
遇到網軍政府就跟龜孫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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