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彰化母子遭家暴案未妥適處理 1警申誡、2

作者: s2678132 (LONG)   2021-12-06 21:04:33
※ 引述 《monine》 之銘言:
:  
: 彰化母子遭家暴案未妥適處理 1警申誡、2警劣蹟處分
:  
: 2021-12-05 22:28 聯合報 / 記者劉明岩/彰化即時報導
:  
: 彰化縣王姓婦人與6歲兒子遭家暴案件家暴2年,前立委黃國昌稱今天在臉書指出,台灣社
: 會,何時變成凌虐妻兒的家暴犯,只要有權有勢,權責機關都可以當作沒事?鹿港警分局
: 今晚公布員警處理時錄影內容,澄清:「依規定處理,未有包庇情事」,但受理員警未依
: 規定妥適處理,其中1人記申誡,2人記劣蹟。
:  
: 鹿港警分局指出,王女在2018年3月聲請保護令,法院4月核發保護令有效期間2年,王女
: 並在保護令有效期間與粘男結婚,在2018至2020年間,粘男有3次違反保護令情形,警方
: 都有依規定受理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  
: 有關今年7月28日員警到場未積極處理王女報案一事,經查王女是當天主動打電話到分局
: 洪堀派出所,指定找熟識的胡姓勤區警員報案,胡姓警員立即派遣2位員警到場處理,員
: 警到場後,立即下車查看,並在王女住處週遭及窗戶巡視,但因大門上鎖,呼叫王女未應
: 答。
:  
這種被害人
真的覺得讓人無言
自己被打的要死就算了,你自己開心留著繼續被扁,別人也不好說什麼
結果讓自己小孩也一起被扁兩年,這種媽媽真的是不合格
以前遇到受暴婦女,很多都會為了小孩安全而毅然決然離開受暴環境,來保護小孩
這個媽媽可憐是可憐,但是在保護小孩部分完全是0分
自己要被扁就留著,但請不要讓小孩一起繼續被扁好嗎?
不搬離都沒用啦,保護令就是一張沒屁用的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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