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手撿屍女大生!帶回宿舍與室友輪暴 她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21-12-07 17:32:19
※ 引述《RRADA (HIR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李奕緯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國手撿屍女大生!帶回宿舍與室友輪暴 她醒來被提醒「快買避孕藥」崩潰
: 林男、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只由律師辯護稱,兩人沒有前科,尚在就讀大學,均具有國
: 手級體育實力,其中林男更是合球國家隊成員,僅因酒後一時失慮觸法,願意賠償被害女
: 子25萬元,請求輕判緩刑。
林男就林聖傑 吳男就吳國和呀,哪家大學的就不知道了
判決書在這 https://tinyurl.com/yckbamjv
願意賠償,這二十五萬元是被害人申請的犯罪補償金好嗎
被告的律師說
被告2人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調查被害人保護法案件時,被告2人同意賠償A女已領取之
犯罪被害補償金新臺幣25萬元,故被告2人確有彌補A女所受損害之實際行動。
結果被法官打臉說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國家於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後,於補償金額範圍
內,對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有求償權」,是以,被告2人所支付者,係國
家先行支付A女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再行代位求償,此部分本為被告2人在法律上所應負擔
之責任,不能憑此即謂被告2人已積極填補A女損害。
二十五萬元要和解,不就你倆的懶叫好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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