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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出沒!男北市鬧區2度撿「男屍」 認罪獲緩刑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蔡男去年6月、10月二度對不同男子「撿屍」,除摸胸還乘機口交。台北地院審酌蔡男認
罪,依2個乘機性交罪併判2年徒刑,緩刑4年期間須參加法治教育9小時;可上訴。
判決指,去年6月27日凌晨5時許,蔡男行經北市某地下2樓停車場時,見男子酒醉後失去
意識熟睡中,徒手撫摸男子身體與生殖器,並親吻臉頰與唇部,還以口含住男子生殖器。
同年10月25日凌晨4時許,蔡男在北市信義區「威秀」影城徒步區,見另名男子酒醉路倒
,將人扶到百貨公司逃生梯間,再撫摸其胸部、大腿、生殖器,並親吻胸部、嘴唇。
蔡男在審理時認罪並完整供出犯案過程,也與2名男子達成和解,北院因此依法判刑同時
給予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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