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1年12月8日
2.記者署名:
王定傳/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被控上摩鐵偷吃人妻 男星馮光榮:去開導她一下絕未偷情
4.完整新聞內文:
許姓男子指控藝人馮光榮與他的前妻郭女偷情,兩人曾赴汽車旅館及在馮光榮住處發生性
行為,提訴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馮光榮否認偷情,堅稱因郭女訴苦遭家
暴,擔心她想不開,「造成一輩子後悔」,才會去摩鐵關心開導,一下就離開,沒有發生
性行為,郭女亦未在他住處過夜,全案辯論終結,訂於12月間宣判。
對於馮光榮辯稱因郭女訴苦遭家暴一事,許男今日受訪時強調:「並無此事」。
從事餐飲工作的許男指控,他與郭女結婚16年育有3子女,但去年間,他在郭女手機中發
現,她與馮光榮有曖昧對話:「你好、你好漂亮、「好可惜呀,這麼美這麼早結婚」,經
追問後,郭女承認外遇,兩人因此在今年1月離婚。
許男指控,去年8月間,馮、郭2人曾赴新北市中和區一間摩鐵約會發生性行為,同年7、8
月間,亦2度在馮光榮住處過夜發生性行為,求償100萬元。
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馮光榮自行出庭,許男則委由律師出庭;庭訊中及庭訊後受訪時,
馮光榮均堅稱,他與郭女是透過網路結識,郭女常訴苦遭家暴等事,他勸郭女:「多為孩
子著想、不要離婚、多為家庭著想」,郭女經勸說後有回家,沒多久又發生爭吵。
馮光榮雖坦承有前往摩鐵,但解釋說,自己有在吃藥、精神狀況不好,能體會郭女遭家暴
等事也很痛苦,當天她又跟娘家鬧翻,擔心郭女想不開,當下沒想太多,決定前往開導,
一下就離開,絕無發生性行為。
馮光榮並強調,郭女絕對沒有來住過他家,如果真有,何必去摩鐵?他並說,兩人已許久
沒聯絡,自己被告後,才詢問郭女發生什麼事情,郭女表示道歉,且本案刑事部分已不起
訴。
馮光榮還說:「我沒有後悔被告,如果當初那女生真的想不開了,才會後悔一輩子,我這
些年來身體出狀況、感情有問題、工作不順利,靠著運動、念經、吃藥走過來」,因此默
默幫助身邊很多朋友。
對馮的說法,許男的委任律師則在庭訊中質疑,馮光榮坦承自己前往摩鐵與已婚女子見面
,而非公開場合,不符常情,亦已逾越一般正常朋友往來範圍,侵害許男配偶權;全案訂
於12月間宣判。
此外,馮光榮面對法官詢問工作收入狀況時,他則說,自己原本在教游泳,但因疫情關係
,工作停擺,年收入約20萬至30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62072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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