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反政治獻金法 縣市長鄭文燦遭罰8萬、翁章梁遭罰6萬

作者: goatcheese (goatcheese)   2021-12-08 23:41:45
新聞完整標題:
違反政治獻金法 縣市長鄭文燦遭罰8萬、
翁章梁遭罰6萬
新聞來源:新頭殼newtalk |
記者:謝莉慧報導
新聞完整內容:
監察院今(8)天公布最新一期「廉
政專刊」,並一併公布「監察院辦理公職
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
。其中,包括桃園市長鄭文燦因違反「政
治獻金法」被罰鍰8萬元,並沒入11萬6千
4百元;嘉義縣長翁章梁遭罰鍰6萬元,
並沒入2萬元;嘉義縣民進黨立委陳明文
則因財產申報不實,遭到監察院裁罰6萬
元。
據監察院「廉政專刊」指出,鄭文燦於20
18年競選桃園市長連任時,收受2間累積
虧損的營利事業鴻臣實業有限公司、太川
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捐贈非金錢政治獻金,
未依限辦理返還或繳庫,違反「政治獻金
法」第8條及第15條第1項規定;違法收
受之政治獻金依該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予
以沒入,該院今年5月罰鍰8萬元,並沒入
11萬6千4百元。另這兩家公司分別於201
8年6月4日、2018年10月16日捐贈時,
都屬於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
利事業,皆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也
分別被裁罰4萬6千4百元、1萬1千8百元。
而翁章梁也是在2018年選舉時,收受未
具有選舉權的人捐贈政治獻金,未依限辦
理返還或繳庫;監院裁定違反「政治獻金
法」第8條及第15條第1項規定;違法收
受之政治獻金依該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予
以沒入。監察院今年6月裁定罰鍰6萬元
,沒入2萬元。
另外,陳明文在2019年11月1日申報的
財產中,就應申報的財產項目,未據實申
報配偶債務1筆,經監察院查核陳明文申
報不實之理由不足以採信,被認定為故意
申報不實,遭到監察院裁罰6萬元。
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ye3dql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