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人夫男友」贈豪宅卻不過戶 知名設計師討房卡3字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從醫師轉行的知名設計師廖瑩怡,交往已婚廖姓富商,期間,
富商口頭承諾要送她價值2千萬元豪宅,但廖男以自己名義購屋供她住了4年,
卻寄存證信函要她搬離,因此向法院訴請廖男履行契約,還引用法條主張
「若是為了履行道德上義務,贈與人不得隨時撤銷贈與」。
不過,法官審理時,廖女無法舉證有該贈與契約,且認為廖女婚外情屬不道德行為,
難以主張廖男須履行道德上的義務,判決廖女敗訴。
廖瑩怡向《蘋果新聞網》表示,法官不願傳喚對她有利的證人,一定會提出上訴,還說,
廖男與她交往時隱瞞已婚身分,
「當已婚男人到外面騙女生,是他沒道德,不是我沒道德」,
如果二審仍敗訴,不排除對廖男提告詐欺。
記者致電廖男公司,公司人員要求留電話代為轉達,但廖男至今未回覆,
不知其對判決及廖女說法的回應。
廖瑩怡外型亮眼,棄醫從事設計工作不到2年就奪下設計大獎。取自廖瑩怡臉書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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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8歲的廖瑩怡擁有中、西醫執照,曾任台中榮總放射腫瘤科醫師,因外型亮眼,有
「美女醫師」
的稱號,但她在29歲時放棄令人稱羡的醫師工作,前住義大利學習時尚設計,
從此走入時尚圈,2003年奪下義大利米蘭Ermeligildo Zegna設計首獎,
回國後繼續在設計領域大放異彩,2011年榮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藝術文化類表揚,
曾開設瑩米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廖瑩怡向法官表示,
2012年經人介紹認識有機食品業者中華康寶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廖宜俊,
廖男隱瞞已婚身分對她熱烈追求,兩人交往並同居6年;
2013年情人節,廖男為證明對她的真心,
承諾要贈與台中七期一棟價值2千萬元的房屋給她、每月給付10萬元生活費,
同年3月31日還一同前往印尼峇里島旅遊並舉行結婚儀式。
知名設計師廖瑩怡身材修長。取自廖瑩怡臉書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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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女說,2017年6月,廖男以2210萬元購買台中市七期一棟房屋,
但因為當時她罹患癌症,尚未度過5年的危險期,雙方同意先以廖男名義登記產權,
她也在同年11月搬進該屋居住,沒想到,廖男去年因疫情影響事業產生經濟壓力,
不但對她日益冷淡,還在今年3月以存證信函通知她因為要賣房子,
無法再借她居住,要她5日內搬離。
廖女向法院訴請廖男履行當年的贈與契約,移轉該房屋的所有權並清償貸款,
或給付她當初購屋價金2210萬元,並以480萬元對該豪宅聲請假處分獲准,
以防廖男在訟訴判決確定前變賣豪宅。
廖女還引用民法第408條第2項規定,主張廖男是為了履行道德上義務,
才承諾送她房子,贈與人不得隨意撤銷贈與。
廖瑩怡要求前男友履行贈與契約的豪宅,位於台中七期市政路上。鮮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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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則向法官說,與廖女交往從未隱瞞已婚身分,雙方各有住處、從未同居,
更無結婚計畫,當時在峇里島飯店的婚宴場所係基於嬉鬧而拍照,
2017年買房則是為了日後給母親居住及保值,購買後將設計工程交由廖女負責,
因當時要出國遂將鑰匙交由廖女,沒想到返國後發現廖女竟占住該屋。
廖男說,他不可能毫無緣由贈與價值2210萬元的房屋給廖女,若有意贈與,
為何當初沒用廖女名義購屋?
為何至今仍未過戶?
若法官認定真有該契約,他則當庭撤銷贈與。
廖瑩怡今年3月接獲前男友寄的存證信函,限她5日內搬離豪宅。鮮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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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廖女無法舉證證明雙方曾於2013年情人節以口頭成立贈與契約,
而廖男2017年購屋,與廖女所稱契約成立時間已相隔4年多,
其主張廖男在2013年承諾要將2017年購買的不動產贈與廖女,尚難採信。
法官還說,廖女與廖男發展婚外情,實屬侵害廖男妻子配偶權的不道德行為,
自難主張廖男贈與係履行道德上義務而不得任意撤銷,最後判決廖女敗訴。
(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廖瑩怡說,當初因罹癌才同意前男友買房時先登記在他名下。翻攝廖瑩怡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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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瑩怡前男友名下的七期豪宅,位於市政路上,鄰近文心路及惠來路口。鮮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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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13/ZM65ZLF5RFBSVAT5DPKAOWZVCE/
6.備註: 看來當過醫師沒比較聰明,法律也不通,最後被富商趕出豪宅,可憐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