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lena (智慧之神-透特)》之銘言:
: 台灣工時真的太長了,而且又責任制
: ,我每天工作早上7點開車出門,晚上開車回家都已經晚上8點了
: ,就等於說早上7點出門,晚上8點到家,薪資也沒多高,還責任制
: ,事情沒時間內做完還要被highlight拖累專案進度,事情做完了也不能早走,考績會看工數
: ,這算算一算1天上班12小時*5天=60小時 一周工時
: ,之前投訴公司沒給加班費,勞工局只是過來做做樣子,隨便找幾個員工問話,之後也沒事
: ,檢舉也沒用,政府都不管的
: 時間都被工作綁住了?
1。之前我當工程師,有加班費
月薪五萬時,每個月都領七萬
而且這不是什麼'表面'薪水
後來被資遣,基數就是用七萬在算的
2。責任制也不是不行,不過資方承擔風險,勞方提供勞務
光勞務就有薪水了,所以才說即使做不出來,但有加班,就必需給加班費
若不走這套議薪,就必需承認有資方性質,必需給股票
我之前待一間,一喊要股票就破局了;那就離職
其實不離職怎樣都無法爭的
雖然這點弱勢,但老闆也扛著風險啊
如果給得起,你要糖吃就會給糖了,所以才有那句'會吵的有糖吃'啊
也不是沒有會主動加薪的老闆
我待十六年那間,不曾開口要求加薪就一直加
所以我才會待十六年
那是老闆個性好,但舒適圈待久了,很容易被騙
出去外面連討價還價都不會
勞方多多少少還是要擁有點資方特質,強化自己
3。薪水不是來自於工作的難度,而是來自於獲利
不然也不會說第一賣冰了
做冰淇淋技術上很難嗎?(真要說蠻難的,但放在這裡不談這個)
它有高獲利就能給高薪了
如果很難但獲利不高,就算你會空手打造太空梭,都賺不到錢
但難度是保障了進入門檻,讓對手不會不斷增加;不完全沒道理
股票是為了這個啊
你負完責任,如果說年輕人也能做把你踢掉怎麼辦
拿著股票卡著位置才是合理的(如果你撐過責任制的投資期)
這時就算後面有年輕人進來
但因為天下是你打的
就該由你坐天下
這是應該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