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魯叔的觀念。
其實跳脫細節,我們思考一個大方向,我覺得最值得思考的是,現在的社會,支持婚姻裡
邊經濟弱勢的一方,擁有婚姻中平等權利嗎?
依照魯叔的文章,我會懷疑,所以你認為因為王力宏很會賺錢,如果他在婚姻裡邊的不忠
,配偶就應該忍讓嗎? (我們不管這對夫妻怎麼做,而是這個觀念,現在的國人是怎麼
認可這件事的
所以如果另一半是一個社經地位有頭有臉的人,當他的行為有負婚姻時,另外一半應該要
替他珍惜他的名聲還是應該勇敢揭穿?
當一方走進家庭,放棄自己的工作前景的選擇時,同時也是失去了各種事業可能性以及自
我的成就感的機會。我覺得你說王力宏很會賺錢,所以他老婆就應該要感恩知足不要再鬧
了,因為她自己也賺不到這麼多錢,這種想法滿噁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