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求社運男友不可「走後門」 少女仍遭指

作者: orthogonal (謙哥)   2022-01-30 00:04:17
※ 引述《emperor (派蘿派蘿得第一)》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要求社運男友不可「走後門」 少女仍遭指
: 時間: Sat Jan 29 21:09: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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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來源:自由
: 記者署名:吳政峰
: 完整新聞標題:要求社運男友不可「走後門」 少女仍遭指侵
: 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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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小夢(化名)2015年間參加社會運動而結識陳男,發展成男女朋友,並說好發生性行
: 為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肛交」,沒想到,陳男仍趁嘿咻時指侵。此外,陳男還在友人住
: 處性侵小夢。小夢沮喪,向婦女團體求助,檢察官主動介入偵辦,高等法院日前依妨害性
: 自主罪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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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間,當時年僅16歲的小夢參加社會運動,結識19歲的陳男,兩人從夥伴發展成情侶
: 關係。隔年,陳男帶小夢到友人租屋處聊天,趁著屋內只有兩人的機會,不顧她反對,強
: 行指侵,造成小夢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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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夢之後雖然同意跟陳男發生性關係,但拒絕讓他「走後門」。沒想到2017年間,陳男帶
: 她到彰化旅遊時,仍趁著晚上發生性關係的機會,用手指「從後面來」,讓小夢大為光火
: ,雙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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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夢因情緒問題,陸續接受心理諮商輔導,到了2019年間,她深受性侵陰影困擾,前往婦
: 團尋求協助,自曝曾遭陳男指侵,婦團得悉後,趕緊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檢方因而介入
: 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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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理期間,小夢自述「對於此案,我感到深切的無奈。我並沒有想要提告或是給予陳男任
: 何型式的懲罰或賠償」、「我認為我必須要替陳男辯駁,不是因為收受錢財或強迫,而是
: 我在自由意志下做的決定。…從盟友到伴侶又回到朋友,至少也6年了...」,高院認為,
: 小夢已表明不欲追訴、不願陳男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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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院考量陳男無前科,一時失慮觸法,已坦承犯錯,頗見悔意,應知所警惕,相信無再犯
: 之虞,評議後給予緩刑5年,免入獄。為了避免陳男心存僥倖,高院另命陳男繳交6萬元給
: 國庫,以兼衡法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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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1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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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前面可以後面不可以 又心軟 感覺好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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