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yx2 (允文)》之銘言:
: 被小商人指控的吸金人士陳豪
: 再度發文反擊
: https://i.imgur.com/cMPAkFA.png
: https://i.imgur.com/OTUF3Bp.png
: https://i.imgur.com/2XJxcjy.png
: https://i.imgur.com/xGZXVXX.png
: https://i.imgur.com/Gaw0T9o.png
: https://i.imgur.com/cLe4eaY.png
: https://i.imgur.com/loUnH90.jpg
: https://i.imgur.com/nkgBpNF.jpg
: https://i.imgur.com/IJbmD3e.jpg
: https://i.imgur.com/bR0kajY.jpg
: 文中強調去年十月歸還資金
: 沒有在吸金 更不是網紅金主
: 非常有趣的發文
: 講他吸金貼去年本票
: 奇妙奇妙
所以我說8+9就是8+9
不好好念書
自以為聰明
以為po出這種文可以反擊
結果竟然蠢到自己主動提供犯罪證據出來
銀行法第29條之1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
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以上他po出的這些剛好就是違反這條法的鐵證如山的證據
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以上二億以下罰金
如不法所得達一億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併科二千五百萬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真的是神操作,讓自己去坐牢的那種,快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