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黃羿馨
3.完整新聞標題:
竹科台積電爆炸案嫌犯抓到了! 包商下屬遙控炸斷工頭小指遭羈押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科學園區台積電12廠P8本月14日發生爆炸意外,一名台積電37歲陳姓外包商,遭不明
人士遙控炸彈包裹炸斷小指。檢警不眠不休積極偵辦,並透過大數據分析發現,包商下屬
34歲的賴姓男子涉有重嫌,立即將他拘提到案,但賴男始終不肯說出犯罪原因,但由於檢
警在他住處搜出膠帶、火藥、電池、遙控器等證物,訊後將他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公
共危險等罪嫌送辦,由於他有滅證和反覆犯案之虞,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該爆炸案發生在台積電12廠P8新建工程機車停車場,陳男傍晚下班回家時,發現
機車前方置物箱,遭人放置不明包裹,陳男拿起包裹查看時,包裹突然發生爆炸,造成他
的小指外傷性截肢、前胸爆炸傷、下巴開放性傷口等傷害。
新竹地檢署獲悉後,立即指派檢察官馮品捷指揮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刑事警察大
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五、九大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竹市警察局
組成專案小組,經專案小組不眠不休積極偵辦,並透過大數據分析,發現陳男同公司的下
屬賴姓男子涉有重嫌,立即持搜索票、拘票將他拘提到案。
檢方指出,賴男自知無法掌控爆裂物的爆炸威力,仍將爆裂物放於陳男的機車置物籃,並
在距離該機車約30公尺處觀望,賴男等陳男接近爆裂物後,立即以遙控器引爆,雖然陳男
逃過一命,但仍造成前胸爆炸傷、下巴開放性傷口以及小指外傷性截肢等傷害,且爆炸碎
片也波及停車場的其餘路人。
據悉,陳男是台積電外包商的工頭,犯案的賴男是他的下屬工人,但陳男否認與賴男有糾
紛,賴男到案後更是行使緘默權,對於爆炸案不肯透露實情,不過檢警兵分2路搜索,在
賴男嘉義縣的住所與新竹市的公司宿舍,搜出筆電、手機、線材、膠帶、火藥、電池、遙
控器等證物。
檢方認為,賴男主觀上具有不確定之殺人犯意,犯罪情節嚴重,訊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公
眾、故意以火藥炸燬物品等罪嫌送辦,由於賴男犯罪後有刪除手機電磁紀錄的滅證行為,
也有反覆實施恐嚇與故意以火藥炸燬物品罪之虞,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竹地檢署強調,對於危害公眾安全與社會安寧的暴力犯罪,向來秉持紮實蒐證、從嚴從
速偵辦之堅定立場,積極偵辦此類案件,對於觸法者,絕不寬待,以保善良民眾免於恐懼
,維護公共安全。(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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