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杜冠霖
3.完整新聞標題:不只「品杰」酒駕 民眾黨雲林、新北提名人遭爆涉恐嚇、偽造文書
4.完整新聞內文:
今年11月26日將舉辦地方縣市首長、議員選舉,民眾黨新北市議員提名人林致兵、桃園市議
員提名人陳品杰卻被爆有酒駕紀錄,引發社會議論,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再爆料,民眾
黨雲林議員參選人陳乙辰曾設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有期徒刑、新北議員候選人張凱鈞則
涉詐欺、偽造文書。
黃揚明指出,從2014年首次參選台北市長開始,「政治不難 只是找回良心而已」這句話就
常掛在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嘴邊,「如今,他創立了民眾黨,這句話他是否還記得?」
黃揚明表示,自己的立場是「更生人」當然可以參選,但就如我去年揭露立委陳柏惟肇逃事
件時所言,參選人應該把自己過去犯的錯公開揭露,政黨若仍決定提名該參選人,該政黨就
必須完全承擔相關責任,讓選民以選票來做最後抉擇。
黃揚明指出,對民眾黨而言,2022是第一次出陣的地方選戰,許多厭藍惡綠的年輕人對民眾
黨有所期待,因此提出什麼樣的人選,肯定會被放大關注,若有一群只是想靠「民眾黨」招
牌當選的投機份子,對民眾黨長遠發展並非好事。
黃揚明表示,以下資訊都是在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查得到的公開資訊,民眾黨真的不需要
說什麼提名人沒有提供之類的推託之詞,提名了就勇敢承擔,並且告知支持者,為什麼要提
名這些人,才符合柯文哲金句:「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黃揚明指出,被提名參選雲林縣第三選區(虎尾、土庫、褒忠、元長)議員的陳乙辰。陳25
歲時跟著一位何姓主嫌及他的李姓友人,成為一群混混到苗栗某礦業公司礦區辦公室恐嚇該
公司負責人,2014年被雲林地院依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有期徒刑,該查詢系統中的刑期
月份是亂碼,但可易科罰金就是6個月以下刑期。
判決書提及,陳乙辰說他只是李姓友人問他有沒有空,就跟著去,但到場什麼話都沒說。但
法官表示:「被告陳乙辰為智識程度正常之成年人,當能清楚分辨何種場合可以參與,何種
場合應予迴避。又其既明知本次前去OO礦業公司係為商討金錢債務,難免氣氛不佳,且除了
被告李OO與李OO外,其餘前往之數人均不認識,更應謹慎行事,並免涉入過深,滋生事端,
但其不知潔身自愛,不問其等細節在先,一同出現在OO礦業公司辦公室於後,另於被告何OO
出言恐嚇時在旁,便係有意參與恐嚇行為,自不能以「不關我的事」云云砌詞搪塞。」
陳乙辰曾在2014、2018年二度以無黨籍身份參選雲林縣議員,2014年他獲得2,007票、2018
年獲得3,051票,這次是他第三度參選。
另一位,則是被民眾黨提名參選新北市第九選區(新店、深坑、石碇、坪林、烏來)市議員
的張凱鈞,他也不是第一次參選,2018年,他就曾以無黨籍身份參選台北市第六選區(大安
、文山)市議員,當時還曾率先簽署柯文哲推出的「柯P認同卡」,但最後僅獲得3,394票落
選。
黃揚明指出,張凱鈞2018年參選時就曾被英國台商爆料說他涉及詐欺、偽造文書。詐欺的案
子查不到,但偽造文書的部分,在2020年4月29日桃園地院一審判張有罪,處五個月有期徒
刑,可易科罰金,但張提上訴,目前還未定讞。
職業軍人出身的張凱鈞原名張凱勛,他是就讀國防大學時,在2008年至2012年間被國防部選
派到英國進修博士學位,但他卻浮報學費相關文件,增加1萬英鎊學費(當時約合新台幣48
萬8,400元),因此被桃園地院依偽造文書判刑,並將其詐領之1萬元英鎊沒收。
判決書提及,張凱鈞還出庭時辯稱:「我在洪仲丘案時,是唯一站上凱道的軍人,不知道是
不是因為這樣而產生本案。」該案早在2013年3月以前就展開行政調查、同年5月30日國防部
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正式立案調查,「如何能夠未卜先知,知悉數月後會有洪仲丘死亡、被
告參與凱道聚會等事件發生,而預先刻意調查被告詐領學費一事,此顯係被告於事發後欲藉
洪仲丘案為由營造其遭國防部、駐英代表處刻意誣陷以求脫免本案罪責。」
黃揚明表示,張凱鈞的案子還在上訴中,因此也不能說他已經被定罪。但他確實捲入了一起
案件這是肯定的。
黃揚明指出,從酒駕前科到恐嚇、偽造文書,這些被提名人的黑歷史是不會被抹滅的,任何
一個要檢驗其他政黨的新興政黨,都該以更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這是政黨價值選擇的議
題,當黨內的人不斷護短,只會讓你原本堅持的價值變質。」
黃揚明表示,常宣稱要「推倒藍綠高牆」的柯文哲顯然輕忽了黨務規章、制度建立的重要性
,這樣下去只會讓「民眾黨」招牌在2022一役期間蒙上更多陰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pse.is/3wlup6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