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山事件某些人的言論
實在太太太他媽矯情了
先說我從來沒有覺得那些酒瓶應該被丟掉
我質疑的是為何討論淨山事件的時候
總是沒有人注意到
這是管理機關跟文史工作長期放爛的共業呢?
質疑1:
為什麼沒有任何人能管理或監督淨山活動?
A: 其實有,只是新竹縣不適用。以隔壁的台中市為例,光是大坑步道的淨山活動,就要提前一個月向「台中市風景區管理所」提出申請。而其它地方的山林,若是被劃在國家風景區,也必須提前選擇地點,並且向「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出申請。所以網紅團之所以可以恣意進入霞喀羅古道淨山,是因為該地既不在國家風景區,又位在長期缺乏相關管理單位的新竹縣,實屬悲哀。
質疑2:
為什麼山林垃圾必須靠民間團體清運?
A: 因為林務局在垃圾清運業務上,可說是毫無作為。2019年行政院開放山林以來,林務局對於山林垃圾的管理,除了發新聞稿宣導無痕山林,試圖降低垃圾的產生速率之外,看不到任何能「減少」既有垃圾的措施。要知道,臺灣的登山運動發展已經50年,再加上各種工地、打獵、林業的廢棄物,山林早就已經不堪負荷,只差拍不出像吸管插海龜鼻子那種震撼的照片。實際走一趟就知道,你幾乎不可能5分鐘不看到各種垃圾(或是應該說"文物"),在無從申請,政府又不主動清運的情況下,淨山還真的只能靠民間團體自發行動,雖然粗暴但至少不因噎廢食。
質疑3:
為何如此重要的文化資產,不見保護措施?
A: google文化部文化資產查詢,點進去勾選新竹縣,看不到任何跟該駐在所與酒瓶有關的項目,也就是說,即便很多人知道沿途酒瓶的文化價值、歷史脈絡等等,沒有任何、任何、任何試圖保存這項文物的行動,連一個告示牌都沒有,直到2022年被上山的網紅撿走。不知道那些對於酒瓶被撿走而感到意外又憤怒的人,會不會把自己的「資產」丟在路邊呢?就算淨山團沒有撿走它,難道識貨的古董店不會有一天來把它撿去賣嗎?文化資產保存法1982年上路了40年,某些喊燒的文史工作者也裝死了40年。我一直以為有一群人的工作是發現文化資產,保護它,並傳達它的價值。
一句話總結:
我們親愛的國家,讓文化資產暴露於隨便的人可以隨便前往,並且隨便把它撿起來然後隨便丟掉(或拿去賣)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