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不滿被尿身上摔死領養貓 男繳1萬元獲緩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不滿被尿身上摔死領養貓 男繳1萬元獲緩起訴
2022-03-07 12:29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一名朱姓男子去年9月間因為家裡米克斯貓不吃飯又尿尿在他身上,氣得把貓甩到
地上就出門,返家時發現貓已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他違反動物保護法,考量他
坦承犯行且無前科,今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1萬元。
檢方調查,去年9月某日中午,朱姓男子要為他家的黑白米克斯貓吃飯,但貓不吃飯還跳
到他身上尿尿,他一氣之下就把貓甩到地上,就出門了,貓疑似因重摔而沒有意識。案發
期間家裡都沒人,直到,他下午出門回家,發現貓已經身體僵硬,失去生命跡象。
檢方查出,朱男發現貓死掉了,打電話給當初領養貓的動物協會志工訴說此事,「我好像
把貓打死了!」動物協會因此報警處理,新店警方獲報後,依違反動保法將朱男函送法辦
。貓之後被裝進紙箱,鮮血沾滿紙箱。
動物協會懷疑朱男不只是摔貓,還有暴力虐待,把貓咪屍體送去給獸醫檢查,但沒發現明
顯外傷。檢方調查後,依認定朱男涉犯動保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
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今依法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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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朱姓男子去年9月間怒急摔死貓,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無前科,今緩
起訴處分,須支付公庫1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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