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oJia (奉孝)》之銘言:
: 假設啦 20年後 美股存到了5000萬台幣
: 要怎麼匯回台灣阿
: 看到國稅局說海外收入超過670萬就要扣20%稅耶
: 等於5000萬就要被扣860多萬給國稅局
: 我操 也太多了吧
: 難道只能每年分批匯670萬回台灣嗎!?
: 這樣要花9年的時間來匯耶
: 各位有啥好方法嗎?
5000萬台幣,如果用一個人的名字,分兩年就可以回來。
如果分兩個人的名字,一年就可以回來。
而且這些錢回來之後都是乾淨的錢,可以立即買房子、投資使用。
國稅局的問答:
原網址: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
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basic-tax-question/oversea-income/e79wlbe
短網址:https://reurl.cc/pWNrzd
1753 海外財產交易無法提出成本費用者,如何計算所得?
2.有價證券按實際成交價格之20%,計算所得額。
因此:
海外收入免稅上限670萬,假設沒有其他收入。
賣股票的3350萬直接匯回台灣帳戶,回來之後就可以任意使用。
隔年五月報稅記得申報海外所得,由於單據遺失無法提出成本費用,
以成交價格3350萬的20%,670萬計算所得,免稅。
邏輯是這樣。
不過中間會有插曲,金額太大驚動到銀行、調查局、國稅局,需要謹慎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