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回到租屋處累一整天
看到一個老婦人坐在我家馬桶上
我叫她滾她就沒反應
拿掃把揮她一直揮空
然後她才抬起臉來雙眼空洞跟我說
「少年欸— 甲土豆某?」
我當場氣的半死
叫她再不滾出去我要報警告妳刑法306了
阿婆鬼跟我說「我比你先佔有這筆建物」
我氣的打給房東
問他要怎麼處理「你怎麼一次租兩個人」
「我一份收新台幣一份收冥紙,你看得到鬼是你的事情,我不負侵權責任啦。」
我又打給法律系的同學
問他這種狀紙是要遞交地方城隍廟還是地方法院
法律系的同學也不是很清楚
叫我上來PTT問問看
房東一次把房屋租給一人一鬼
該找誰理論
半夜還在讀富有人性而溫暖的邱民訴
又該找誰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