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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老師染指2國三女學生 2女皆為愛懷孕共墮胎3次
2022-04-16 16:32 聯合報 / 記者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彭姓補習班老師染指2國三女學生,兩女皆為愛懷孕並墮胎,因兩女懷孕時均未滿
16歲,新北地院日前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刑4年半,可上訴
。
判決指出,彭姓男子自2010年起在新北市一間補習班擔任數學科老師,2013年初與到補習
班補習的15歲國三女學生交往,二人在彭男住處發生多次性行為,女學生於同年11月發現
肚子愈來愈大,持姊姊健保卡由彭男妹妹陪同到婦產科診所就醫得知已懷孕12周,且胎兒
已長出手腳,進行人工流產後,二人即分手。
彭男於2015年6月又與補習班另一名國三女學生交往並同居4個月,女學生於2015年7月及
2016年1月,都持彭男妹妹健保卡到婦產診所就醫,兩次確認有孕在身,分別在懷孕5周及
8周時進行藥物流產及手術清除。
彭男到案後,坦承與兩名國三女學生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強調二人當時均已滿16歲,但經
檢警調閱二女就醫紀錄並往回推算二女受孕日期,確認二女當時均未滿16歲,新北地院日
前依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刑4年半,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