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不想跟陌生人共處一室將近10天
1.我怕對方性向跟我不一樣
2.我怕金錢或財物被偷
3.我怕對方有其他的傳染病
4.我有我的隱私(像是講電話、噜管)
5.我怕打呼聲 生活習慣不一樣
想當然爾 對方也是這麼看我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了這個絕大部分輕症或無症狀的病
還要付出多少成本
甚至跟對岸比最自豪的自由人權
都沒選擇權了耶
我住院跟陌生人住 那是我的選擇
我當兵跟陌生人住 那是憲法的國民義務
除了免疫替代役的 基本上很公平
那到底自由的思想 有沒有在台灣成長啊?
不是可以選舉投票就是自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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