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黃韋銓
3.完整新聞標題: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台灣應持續推動廢死
4.完整新聞內文:
國際人權審查委員近日來台出席「兩公約」國際審查,並於13、14日出席座談與研討會,
暢談如何防止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希望以國際人權標準,建立普世的人權價
值及規範,國際審查委員會主席、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國際法與人權教授Manfred
Nowak在會中指出,台灣政府應符合公政公約的要求,保障人民生存權,持續推動廢除死
刑;並能修改相關法律,公正調查任何可能的指控或潛在酷刑案件。
國家人權委員會昨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次兩公約研討會除主辦單位參與外,與會團體有台
灣人權促進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外籍漁工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原
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國際法學會等,更有專家學者、法官、律師、警察與關心人權議題
的社會大眾,共計146人共襄盛舉。
與會的Manfred Nowak表示,台灣政府應符合公政公約的要求,保障人民生存權,持續推
動廢除死刑;並能修改相關法律,公正調查任何可能的指控或潛在酷刑案件,以符合聯合
國禁止酷刑公約。另建議台灣在NPM 國家防範機制上,應參考其他國家防制機制,編有獨
立預算人力,並與外部專家如醫療、醫生、鑑識專業人員、心理醫師、社工等專業人員定
期及不定期查訪,並確保就處所訪查、訪談具有充分及秘密的主控權。防制機構範圍應包
括:監獄、警局、精神病院等剝奪自由的處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德國委員會委員、海牙常設仲裁法庭法官Eibe Riedel主席則談到,聯
合國經社文權利委員會僅能建議而欠缺強制力,造成締約國人權作為不足,所以國際仲裁
庭、法院與公民社會,企圖找出合適方法,目前正持續發展中,本次在台灣兩公約國際審
查,從人權會所提出的獨立評估意見中,確實協助了解台灣人權保障落實情形,人權會在
台灣社會確實發揮人權監督的功能。
紐西蘭奧克蘭大學人權法律政策實踐中心主任Rosslyn Noonan則提及,經社文權利應該優
先確保,就人權會或相關政府組織,雖無法處理經社文權利所有問題,但在策略上應設定
先後順序,從最邊緣、弱勢的群體著手,並以國際人權標準為基準,讓權利受害者,能積
極參與交流,以促進人權保障。在政府提出國家報告後,人權會也應落實監督,並進行倡
議,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reurl.cc/0pZxkb
6.備註:
兩公約組織粗暴干涉我國內政,委員了解被害者家屬的感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