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在比較大的問題是
我國傳播謠言,也是違法行為
如果今天郭所傳內容有問題
包含他寫的,跟不是他寫的部分
那有人檢舉該辦
甚至沒人檢舉
刑事局調查局都應該主動偵辦
而不會只有調查所謂內容農場傳播的問題
假設今天郭所傳內容完全沒有造謠情勢
那其他內容農場大肆轉貼
請問,內容農場傳播是有甚麼法律責任?
是要調查甚麼東西?
假設今天有一個討厭民進黨的有錢人
他就吃飽太閒架了五百個網站
請了一千五百個小編管理
還每天買臉書與谷歌廣告增加觸及
裡面所有內容都是民進黨真實做過的事情
請問
這個人有違法嗎?
所以我現在根本看不懂政府在演哪一齣
你蘇貞昌與陳時中都認為郭所講內容不是事實
是抹黑造謠
那郭就該被法辦
連同所有傳播者
以及這幾天跟風一起喊"很多小孩走掉"這句話的人
全都該以社維法與傳染病防治法63條送辦
(怎麼剛好都六十三條?)
如果人家講的都是事實
或者是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之內
那你們現在是在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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