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再傳弊案 法務部矯正署還在卸責
過去在立法院,我曾數度嚴詞批評法務部矯正署的外役監遴選,根本就是充滿恣意操作空
間的黑箱作業。
貪腐法官胡景彬當初是如何移送外役監的黑幕,迄今依然沒有交代。2018年1月,曾在立
法院提案要求調查,卻硬生生遭到表決封殺。
如今,又再爆出自強外役監遴選出現重大弊案
一個因槍擊、殺人遭判12年10月的重犯,前兩次申請到外役監,都因不符遴選標準遭到駁
回。
第三次申請,還是不符遴選標準,卻神奇過關。
媒體報導,花蓮監獄解釋是因為約聘人員「欄位勾選錯誤」,才誤讓其成功過關。
如此荒謬的情節,要人如何信服?
更何況,法務部別忘了,依據《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
法務部矯正署應成立遴選小組,辦理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及分發事宜。
遴選小組的召集人,是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
請問法務部:遴選小組是睡著了嗎?
如此嚴重的舞弊,矯正署不誠實面對、不確實檢討,竟還想透過媒體帶風向,把責任全部
交由一個花蓮監獄的約聘人員扛起來,會不會太扯了!
法務部、矯正署應出面向社會說明清楚:
一個約聘人員就可以隻手遮天?
整個遴選程序的把關機制形同虛設?
外役監制度腐敗至此,矯正署要如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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