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女警開車撞賓士、特斯拉、NISSAN 

作者: SuLiaen (蘇聯)   2022-06-05 18:13:13
沒有什麼水深不深啦..
第一個,公務員侵權是走民法186,其次,民眾可以對公務機關主張國賠(就是你貼的那
個),但是,國賠為什麼限制故意跟重大過失,公務機關才能再對肇事的公務員請求,原
因只是考量到公務員職務的風險、以及避免公務員怕事,假設公務員職務動輒得咎,還會
有人積極做事嗎?
是說,這也是為什麼公務機關往往一堆SOP,目的就在於教育訓練與判斷有沒有故意過失
了。
※ 引述《panex0845 (胖克思)》之銘言:
: 這個水很深
: 當時女警是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開警車巡邏),過失擦撞一旁轎車
: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前段規定
: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
: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國家賠償法是特別法,優先民法184條的侵權行為
: 所以民眾要求償會優先適用國家賠償法,屆時求償對象會是國家而不是女警。
: 重點來了,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三項又規定
: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反面解釋就是只要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賠償機關不能對女警求償。
: 開車不慎擦撞民眾車輛會是重大過失嗎?怎麼可能。
: 換成是我,我就會等民眾來告,反正賠錢的又不是我,
: 國家也不能對我求償,遑論扣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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