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狼師」對多名國中生騷擾性暗示 范雲促

作者: gsp0309099 (哈)   2022-06-24 14: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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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政宇
3.完整新聞標題:
「狼師」對多名國中生騷擾性暗示 范雲促修法改善教評會制度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rJ16GBA.jpg
民進黨立委范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舉行「違反倫理試探學生,得逞反被輕放?請教育部劃
下紅線,保障學生安全」記者會 。(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北部某國中教師涉嫌與多名學生進行情感試探、性暗示及性騷
擾,經該校性平會調查決議,僅面臨停聘6個月或記大過之處分。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
今(24)日偕同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法改善教評會制度,以淘汰不適任教
師。
范雲今日和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主辦「違反倫理試探學生,得逞反被輕放?請教育部劃下
紅線,保障學生安全」記者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揭露,某國中教師長期以情感試探引誘多
名學生,有事證指出,教師至少自2019年起開始違反專業倫理,對多名學生進行情感試探
、性暗示及性騷擾,包括和某學生單獨吃晚餐、載送補習、外出遊玩、每日通電話、步行
牽手;情人節當天雖然遭學生明確拒絕,仍把巧克力放到學生鉛筆盒裡;對學生說「眼睛
很大、很漂亮」、「我很喜歡」、「(我)住在你心裡」等語。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目前經該校性平會調查決議,一案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一案性騷
擾屬實。但全案卻在性平會調查及教評會審議階段,遭遇同校老師立場偏頗干預調查、議
員及前官員護航關切、教評會委員未迴避等狀況;加上現行制度對於「發展有違專業倫理
之關係」的解聘門檻並未有具體指引或準則,使得該師雖然有如此長期多案嚴重違背倫理
行為,仍僅面臨終局停聘6個月或記過,很快就可以回到校園繼續任教,恐仍會發生類似
情事傷害學生。
據此,范雲分析,目前依照《教師法》,若教師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違反《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7條第1項,教師會面臨「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一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或「未達解聘之程度,而有停聘之必要(六個月到三年)
」之處分。
范雲說,由於目前未有相關指引或準則,以致於各校性平會和教評會做出之處理建議及決
議,恐未能確實保護學生、避免未來再有學生受害;又現行制度可將單一教師不同性別事
件在性平會分案調查、在教評會分案審議,以致於無法綜整通盤考量單一教師之違法行為
嚴重性,就算教師有長期累積複數案件,仍易以單一事件看待,做出較輕微之決議,實務
上也難以淘汰。
「目前校園性別事件難以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法制面最大問題,出在教評會只有加害人沒有
被害人的制度設計」,范雲認為,性別事件在性平會調查時,申請人及行為人是兩造當事
人,若對性平會決議不服,都可以提出申復,但進到教評會審議行為人是否解聘、不續聘
、停聘時,當事人只剩教師本人,只有教師可以提出教評會委員迴避申請、對教評會決議
不服提出救濟;也就是說,明明是因性別事件要審議對教師的處分時,被害人卻在評審委
員會中被噤聲,不能有意見,也完全缺乏救濟地位。
范雲並指出本案衍生後續法制面修正的3大重點,第一,教師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
之關係」其終身不得聘任、一至四年不得聘任、終局停聘等必要性,教育部需有指引或準
則;並提出教師倫理界線說明廣加宣傳;第二,單一教師複數案件,應建立機制在性平會
及教評會通盤調查及審議;第三,教育部應整體研議評估,因校園性別事件召開之教評會
審議應納入學生主體,還給學生當事人地位以及救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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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這時候又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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